2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发布,文件对教育方面提出哪些要求,一起来看:
《意见》全文共5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文件提出,要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
★ 支持高校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
★ 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 打造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
★ 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
文件强调——
★ 培育高素质农民,组织参加技能评价、学历教育,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
★ 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
文件指出,要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 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 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 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
★ 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
★ 开展耕读教育。
★ 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
★ 加大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
★ 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
★ 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 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
★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