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公开选聘医药商学院院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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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公开选聘医药商学院院长公告

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院校。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药学中西、医道济世”的校训,弘扬“励志笃行、融通日新”校风,现已发展成为“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独具特色的高等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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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拥有广州(大学城、赤岗、宝岗)、中山和云浮三校区五个校园,占地近5300亩。设有19个学院(部)、2家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现有49个本科专业,是全国药学类专业最齐全的高校之一。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2.2万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733人,其中专任教师141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占90.8%,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占44.8%,博士硕士生导师300余人。其中有双聘院士、全国模范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岐黄工程首席科学家、歧黄学者、国家优青、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南粤百杰培养工程人才、珠江学者、广东省名中医、广东省“特支计划”系列人才、广东省教学名师等163人,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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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科优势特色突出,以药学、中西医结合为龙头的大药学、大健康学科群优势明显。临床医学学科2017年率先跨入ESI全球排名前1%并持续至今,化学、药理与毒理学学科2020年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农业科学学科2021年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药学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全国并列第21位;中西医结合学科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2018、2019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3、前5%。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包括1个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3个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1个广东省重点培育学科,另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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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医药商学院院长,诚邀有志之士加盟!

一、岗位职数及选聘方式

医药商学院院长(专业技术岗位,参照处级管理岗位管理)1名,根据分析研判情况,该岗位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

二、选聘条件和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状况。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办学思路,能够针对学院实际,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发展战略。

(三)大学教授或相应职位(业绩突出、优秀者可放宽至副教授或相应职位,但须同时具有博士学位),知名研究机构、企业研究员或相应职位,并具有博士学位。

(四)具备担任院长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流能力。善于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合作意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校内报名人员按学校规定执行,新提任者不超过56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纳入我校事业编制人员须符合广东省调动及入编相关管理规定。

(六)应聘者聘期内应全职在我校工作。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发布公告

公布任职条件资格、方式程序等内容。

(二)公开报名

应聘者在2021年8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广东药科大学公开选聘医药商学院院长报名表》(见附件1、2,其中校外申报人员填写附件1,校内申报人员填写附件2)。

  2. 近五年来的学术成果清单和5项代表性成果的电子版以及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3. 校外应聘者还需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扫描件;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和业绩审核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业绩审核,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一定比例候选人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核报名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五)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六)聘任

学校党委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岗位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双方签订聘任合同。

四、聘期及待遇

(一)首聘期为四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学校按合同规定的责任、目标及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首聘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为院长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聘为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校将根据受聘人员的条件,按国家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层次待遇。

五、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归学校党委,具体解释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

六、报名及咨询联系方式

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至:

zzb@gdpu.edu.cn。

咨询联系方式(广东药科大学党委组织部):

罗老师 020-39352670 13434190009

石老师 020-39352096 13798094321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公开选聘医药商学院院长报名表(校外人员)

2.广东药科大学公开选聘医药商学院院长报名表(校内人员)

中共广东药科大学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

广东药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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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编辑:广药大传媒中心 李承娉

责任编辑:倪慧玲、李西贝阳

审定:林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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