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必羡慕他人的才能,也不须悲叹自己的平庸;各人都有他的个性魅力。最重要的,就是认识自己的个性,而加以发展。/ 松下幸之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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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于珠海园区
2021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园区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现将珠海园区2021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教学安排按原计划执行。
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分校学校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02
关于选派2022年春季
赴国外交换生的公告
我校2022年春季赴国外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学校将视全球疫情发展、国际航班情况及出入境相关规定等因素最终确认交换生能否按计划派出。
一、申请院校一览表(所申请的系所必须与本专业相关)
注:学费按财务处相关规定交纳;选课及学分互认由学院老师指导,并按教务处相关规定做好学分预互认。
二、报名资格(除上表要求,申请者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绩点3.0或以上;
2. 身体健康;
3. 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4. 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5. 父母同意;
6. 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三、报名时间
学生于2021年9月30日12:00之前在系统ehall.bnuz.edu.cn提交申请(所有附件请按材料命名,例如“中文成绩单”),各学院(部)按名额推荐学生于2021年10月19日18:00前提交推荐名单。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资料
1. 学习计划(500字以上)
2. 身份证扫描件
3. 在校证明扫描件(学校教务处开具)
4. 中英文成绩单扫描件(学校教务处开具)
5. 家长同意函扫描件
6. 推荐信扫描件(必须有老师签字)
7. 雅思、托福证书、日语学习证明或级别证书;
8. 其他辅助材料
五、选拔方法
1. 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服务大厅上提出申请;
2. 由学院(部)推荐侯选学生,根据各学院(部)学生人数比例选拔候选学生;各学院(部)选拔时间、方法自行确定;
3. 我校对侯选学生进行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待定);
4. 接待院校对入选学生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交换生推荐名单。
六、其他事项
1. 我校学生赴对方院校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对方院校的学位;
2. 学生交换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 一旦通过选拔,不得放弃交换机会;
4.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院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学生选课时应主动与所在学院(部)相关老师联系;
5. 学生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6. 办理签证时学生必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实际情况填写申请材料;签证办理时间较长,会占用寒假时间,请申请者做好时间安排;
7. 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8. 如后续因特殊缘故无法成行,风险由学生自行承担,学校将妥善处理在校选课等相关事宜;
9. 享受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伙食、住宿补贴的学生,根据两校协议,含住宿费和食堂伙食费(周日和假日除外),要按我校住宿标准和餐饮标准缴纳费用,到达交换学校后的食宿费不需再缴纳。
七、联系人:
方老师,联系电话:368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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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9月17日
03
关于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
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1】11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以下简称CET)和口试(以下简称CET-SET)的报名工作
一、开考时间及科目
CET考试时间为12月18日,开考科目为英语科目的四级和六级。CET—SET考试时间为11月20至21日,其中20日开考英语口语四级,21日开考英语口语六级。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
1.CET4报名资格
在校本科生。
2.CET6报名资格
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在校学生。
3.CET—SET报考资格为完成对应级别笔试科目报考的考生,即完成本次CET4笔试报名后可报考CET—SET4,完成本次CET6笔试报名后可报考CET—SET6。报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报考同一考次的口试。
4.非在校生不能报名考试,本校已设考点的在校学生原则上不得跨校参加考试。
三、报名费用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3〕13号),我省CET(含日、俄、德、法等少数语种)报考费标准为每人每次36元。
2.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CET-SET报考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四、报名事项
CET及CET—SET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报名端网址为:http://cet-bm.neea.edu.cn。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9月24日10:30至9月30日17:00期间,完成笔试和口试科目的报名及缴费。
为确保口试机位有效使用,口试报名工作分两批开始,第一批仅接受我校考生报名;第二批向全省考点开放报名。
报名时如发现个人学籍信息有误,请于9月30日17:00前联系教务处侯老师(电话:0756-3683905)核对,照片缺失或有误的考生须提交以学号命名的电子版照片(蓝底免冠照片,照片格式为jpg,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2.打印准考证
11月15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口试准考证打印;12月1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笔试准考证打印。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请务必认真核对个人学籍信息,若错误将不能参加考试。
2.未完成缴费的,系统会在24小时后删除考生报考信息。信息删除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重新报考。
六、成绩报告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自2021年上半年考试起,在成绩发布2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查看并下载电子成绩报告单,电子成绩报告单与纸质成绩报告单同等效力。
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或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CET报名网站(cet-bm.neea.edu.cn)自主选择是否需要纸质成绩报告单,申请纸质成绩报告单的考生应按考点(学校)规定时间及地点领取,超过半年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目前,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已开通2005年6月及以后历次考试成绩报告单(小语种科目为证书)查询服务,考生可登录查询,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助办理纸质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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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1年9月14日
04
关于2021年下半年
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二条:学生申请我校学士学位,须通过我校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我校学士学位外语水平。教务处现启动2021年下半年学位外语考试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类型
本次考试分为四类:普通类学位外语考试、艺术类学位外语考试、英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和日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
2.报名范围
2018级在校生;
往届2014级-2017级未毕业且学位外语尚未通过的学生。
3.报名资格
普通类学位外语考试:普通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425分且拟申请学士学位者。
艺术类学位外语考试:艺术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318分且拟申请学士学位者。
英语专业学生须报考英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
日语专业学生须报考日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
4.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1日下午16:00~2021年10月4日晚24:00止。
5.报名方法
登陆教务处网页(http://jwc.bnuz.edu.cn/),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网上报名”,选中某类学位外语考试名称前的方框,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再点击“确定”按钮,提示报名成功即可。
6.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7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7.领取准考证时间
2021年10月12日-10月15日上班时间,由各学部(院)教务老师负责发放准考证。
请各学院(部)按通知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将本通知中与学生相关的内容转达学生。
教务处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368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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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1年9月14日
05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
有关工作的通知
园区师生:
近期,我国福建莆田、厦门、泉州等地相继出现本土传播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恰逢中秋节假期临近,为严格落实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珠海园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禁止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所在地市,减少跨省流动和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出省、不离珠,非必需不出境(澳门除外)。
2.学生离校不离珠,采取申请备案制,报备后凭校园卡即可出入校;离珠不离省,采取申请审批制,由院部酌情审批处理;离省采取申请审批制,所在单位须从严把关;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采取申请审批制,由院部审批处理。
3.教职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离珠(居住中山的除外)须向单位负责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确需离省的,由所在单位从严审批。
4.人员入校须凭校园卡、粤康码、行程卡,测量体温。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返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待所在地市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后方可申请返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人员,待所在县区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后,经连续14天健康监测再申请来校。
5.其他事宜按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园区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特此通知。
24小时联系电话:368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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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6日
采编| 李哲
责编 | 江嘉琪
主编 | 曹缤兮
审核 | 王华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