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气贯日月,英风动大地。/ 陈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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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图书馆电子存包柜使用规定
(试行)公示
各位读者:
为规范电子存包柜的管理和使用,给读者提供更便利的学习环境,图书馆制定了《电子存包柜使用规定(试行)》,该规定将从2021年10月18日起实施。
图书馆电子存包柜使用规定(试行)
1、存包柜仅限于读者本人使用,不允许转让、买卖。一旦工作人员查实有此类违规行为,将收回存包柜使用权,永久取消其存包柜的申请资格,并以倒卖公共资源名义报学生处和相关学院处理。
2、图书馆定期对存包柜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两周内开启少于五次或者连续空置一周,视为长期不使用,系统将自动锁定、收回存包柜,原存放物品由图书馆(B208)保存一个月,过时无人领取做无主处理,收回的存包柜将重新分配给他人。
3、读者应爱护使用存包柜,因敲击、刻线、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损失,如存包柜出现异常,请及时联系图书馆还书台老师报修。
4、存包柜上方为电源开关,请勿放任何物品,以免影响存包柜的使用。经巡视或举报发现放置的物品,将予以没收做无主处理。
5、存包柜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违反者后果自负,危害他人安全的,要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保持存包柜内卫生,存包柜只允许存放个人的书籍等学习用品,禁止存放球鞋、食物、水果等影响柜内卫生的物品,一经发现将收回存包柜,永久取消存包柜的申请。私自存放贵重物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该规定将从2021年10月18日起实施,由图书馆负责对本规定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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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2021年10月12日
02
关于提交珠海籍在校生
学费减半材料的通知
2018-2020级在校生:
根据师(珠)校纪要2011年第19期和师(珠)校纪要2012年第13期学校办公会会议纪要的精神,“对于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就读的珠海藉的全日制本科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减半收取学费(艺术类、体育类、2+2及其他国际合作项目学生、外校转入的珠海学生,不予减免)”,以及“从2013年起,休闲体育专业、电影学和专升本招收的珠海籍学生都按全额收费”,请符合上述条件的2018-2020级珠海籍在校学生(拥有珠海市正式户籍,且至高考年份的8月31日已落户满一年以上)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提交日期截止至2021年11月1日。各学院(部)教务老师联系方式见附表。
附表:
各学院(部)教务老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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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1年10月18日
03
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7周形势与政策课程信息发布
采编| 文妍
责编 | 江嘉琪
主编 | 曹缤兮
审核 | 王华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