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贤纳士!肇庆学院等你来!

肇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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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贤纳士!肇庆学院等你来!

肇庆学院地处粤港澳大湾区节点城市——广东省肇庆市,是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高校,有51年的办学历史。近年来,学校致力于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被国务院学位办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已公示)。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通过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辅导员队伍,扎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领和守护学生健康成长。在学校着力打造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辅导员工作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一批辅导员。

招聘岗位

岗位1:

招聘数量:14名,岗位代码:zqufdy202101。需入住男生公寓开展工作,且入住时间不少于2年,适宜男性应聘。

岗位2:

招聘数量:6名,岗位代码:zqufdy202102。需入住女生公寓开展工作,且入住时间不少于2年,适宜女性应聘。

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为人正直,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目前正在高等院校工作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境外硕士研究生须学制2年以上(含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五)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具备同等水平;

(六)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或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或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等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应聘报名方式、截止时间

(一)应聘人员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材料:

1. 《肇庆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如实填写,学习、工作经历不得中断和隐瞒)、《肇庆学院辅导员应聘表》(附件2);

2.本人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信或其他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3.学历及学位证书、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任职证明、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扫描件,pdf格式)。境外高校毕业的,须提交学历认证材料、录取通知(offer)及成绩单;

4.个人简历;

5.其他可以证明个人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材料(代表性材料,不超过3项)。

(二)应聘人员请将以上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rsc@zqu.edu.cn),邮箱主题请标注为:应聘岗位代码+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姓名。今年6月已向我校发送应聘材料的,如仍愿意继续应聘,请再次提交相关材料。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邮件主题及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邮件一旦送达,视为应聘者对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肃承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聘用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1日中午12时,逾期不予受理。

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导员为聘任制人员(A岗),执行学校在编同职级人员同等的工资待遇。入职后学校有足够编制可用时,可按省人社厅和学校规定的程序参加转编考核,通过后进入事业编制。

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在校学习成绩、综合表现等进行资格审核,初审结果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

通过初审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闭卷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1. 第一阶段:闭卷笔试

闭卷笔试为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内容。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2. 第二阶段:心理测试

对应聘者的人格倾向与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评。

3. 第三阶段:面试

从笔试与心理测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名单。若符合上述条件人员数量少于招聘人数3倍,则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个人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反应等能力和对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掌握情况。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从面试(初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初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复试)对象名单。若符合上述条件人员数量少于招聘人数1.5倍,则全部确定为面试(复试)对象。

上述程序安排在两天内连续进行,应聘者需自行安排预留时间。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

(1)参加面试(初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初试)成绩×60%

(2)参加面试(复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16%+面试(初试)成绩×24%+面试(复试)成绩×60%。

各环节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各环节成绩及总成绩均不低于60分)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同分者竞争最后一个体检资格,遵循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原则;在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须加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录用

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有关说明

(一)获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学历、学位证书,体检报告等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因个人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公告中未详事宜,最终解释权归肇庆学院所有。

人事处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58-2752102

学生处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8-2716044

供稿: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排版:庞惠珊

责编:吕钊 黄星源

初审:陈伟林

终审: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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