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正学院|第二批中层管理岗位公开竞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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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第二批中层管理岗位公开竞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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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创办于1993年,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09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通过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合格评估,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验收。学校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泛珠三角经济区中心城市、“一带一路”枢纽城市、广东省省会—广州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环境宜人的广州市空港经济区--花都赤坭集益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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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学院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充满活力的干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中层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为我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学院中层干部岗位实行第二轮竞聘上岗。现面向海内外第二次公开选聘部分中层干部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对象

符合竞聘条件的高校和大中型企业人员。

二、竞聘岗位类别、职数及聘期

(一)教学管理岗位

1.会计学院院长;

2.经济学院教学副院长。

(二)行政管理岗位

教学督导与评建办主任。

三、竞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法律水平;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决策执行能力,善于表达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及服务意识,有开拓创新精神,业务娴熟,有全局观,有思路,有魄力,业绩突出;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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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条件

1.会计学院院长

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从事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学等专业或相关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有相同岗位或相关岗位任职经历3年以上,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取得过高水平的教学和科研成果,有较丰富的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管理经验,原则上63周岁以下。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奖或主持完成过国家级课题或担任博士生导师,学历学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或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发表过高水平的论著,获得过重要的发明专利,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经济学院教学副院长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劳动经济学、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保险学、金融工程或税收学等方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副教授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本科院校教育教学经历,主持过厅级及以上科研教研课题,取得过有较高水平的教学和科研成果,有一定的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管理经验。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

3.教学督导与评建办主任

原则上应具有同岗位或相关岗位中层及以上任职经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本科院校教育教学经历,有较丰富的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督导与评估经验,担任过本科高校教务部门、教育督导与评估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年龄在6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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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聘程序

(一)报名

参加竞聘者于11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广东培正学院2021年第二批中层干部公开竞聘报名表》(见附件)以邮件方式发送到rsc@peizheng.edu.cn,主题:竞聘者姓名+竞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竞聘面试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竞聘者进行面试。

(四)初步确定拟聘任干部人选

领导小组根据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各岗位的拟聘任干部人选。

(五)确定聘任干部

领导小组向校长办公会提交聘任干部人选,由校长办公会最终审定。

(六)聘任

学校发布人事任免文件,签订任务书,校长向受聘任者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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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培正学院第二批中层干部公开竞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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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 新闻中心

微信编辑 | 李依静

责任编辑 | 丘文苑 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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