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佛山大学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权威发布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单位代码:11847)

2023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在机械工程等17个学科及专业类别面向全国招收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方式主要为全日制,部分专业(领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请参考《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阶段,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和学校的发展规划等情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一、招生类别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仅在部分专业(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8.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4.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化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五、复试安排

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按我校网上公布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或网上专业课基础测试)、英语口语和听力、综合面试等。在复试前的考生报到环节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认证报告。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间拟安排在2023年3月中下旬至4月,复试方案及具体要求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公告(网址:http://web.fosu.edu.cn/yanjiusheng)。

六、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排名,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原则及具体要求届时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七、学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每年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公布的为准)见下表: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备注:学费不包含住宿费。因我校住宿费分为若干档次,

学生入学后按实际入住档次收取住宿费。

八、奖助政策

1.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00%享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年(比例40%),二等奖学金7000元/年(比例60%),具体评比办法参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2.创新有为奖学金

创新有为奖学金用于奖励有突出创新成果的优秀研究生,分为创新奖学金、有为奖学金两类。创新奖学金为15000元/年,有为奖学金为5000元/年,一次性发放。具体评比办法参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的奖助标准及其评审发放程序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补贴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专项指标按照《佛山市研究生联合培养扶持管理办法》(佛教高〔2020〕7 号)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开展连续3 个月以上联合培养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佛山市按照每人每月补助1500元、每人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5 万元、最长补助时间为2年的标准发放;联合培养企业给予研究生补助不少于800元/月,具体补助金额由企业根据研究生的贡献确定。

注意:以上奖助学金适用于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九、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以便联系。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5.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复试录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www.fosu.edu.cn/yanjiusheng),我校将及时、详尽地在该网站发布各类有关考试招生的信息。

6.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活动。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等项目加分政策,以及其他招生相关规定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网址:http://www.moe.gov.cn)。

8.本章程内容如有与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国家最新考试招生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E-mail:fosuyzb@fosu.edu.cn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 (邮编528225)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web.fosu.edu.cn/yanjiusheng

内容来源:研究生学院

责任编辑:陈蕾

首页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艺考培训-广东本科院校-佛山大学-微高校-院校号-佛山大学-权威发布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