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拔尖创新人才、促进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全国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接收计划
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2023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接收总规模不超过硕士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公布计划的50%,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奖助学金和科研支持
(一)奖助学金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奖助学金:
1.我校接收的所有推免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2.所有招收的推免生入学第一年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每生7000元。二年级、三年级根据研究生个人综合表现,按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覆盖率达100%。
3.参评其他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助学金等。
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审办法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将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奖助学金等级、名额和奖励标准。
(二)其他政策
1.凡申请并录取为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的学术学位推免生,学校配套科研启动经费1万元/人。
2.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优先选择报考招生院所的专业导师。
3.学术学位推免生在硕士阶段达到培养要求,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提前攻博;在硕士阶段达到申报条件,同等情况下可优先参加我校国际交流项目的申请。
4.为加强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强化中医经典传承,我校拟在100501中医基础理论、100503中医医史文献、100505中医诊断学、1005Z5中医养生学专业开设“中医基础经典传承专项”,项目由我校基础医学院承办,名师指导、专项培养,配套科研启动经费1万元/人。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有志献身于中医药科学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申请者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生计划),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无备案信息者不得申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特别注意:申请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研究生的推免生(包括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应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且可获医学学士学位(详见《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跨学科接收推免生(交叉育苗工程)
为充分发挥学科综合优势,进一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推动“交叉型”“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我校拟开展跨学科门类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医药学学术型硕士学位工作(交叉育苗工程),以下简称“跨学科接收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跨学科接收推免生除符合本章程第三条所列的条件外,申请人本科专业应为非医药类理科或工科领域的“双一流”学科专业,立志于中医药科学事业的发展、创新和传承。
(二)接收名额:3名
(三)接收院所:拟在我校校本部招生院所(2023年推免生专业目录中的三位院所代码以2、3、4开头)试点开展。
(四)接收学科: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中1005中医学(专业代码100501—100512)、1006中西医结合、1008中药学三个博士一级学科项下的二级学科均可接受申请,专业目录中所列导师任选,且不占用导师2023年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指标,由学校提供专项计划支持。
(五)配套支持:凡跨学科申请并最终录取的推免生,学校配套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人/年(经费支持共三年,总计9万元;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科接收学术型推免生的科研启动经费不重复配套)。在硕士阶段达到培养要求,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提前攻博。
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五、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以下材料未特殊注明的均要求一份,并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1.《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初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推荐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A4纸打印);
3.《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推荐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要求推荐专家为副高及以上职称,研究领域与申请人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红章原件);
5.有关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
6.在学期间曾在课外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曾发表论文或有其它研究成果的有关复印件及所在学校相应主管部门书面证明。
以上资料请妥善保存,以备入学后查验。
本校和外校推免生的全部申请材料PDF文件须于2022年9月27日24:00前打包压缩发送至院所指定的工作邮箱提交材料,邮件主题与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申请院所名称+申请专业名称,由招生院所收集整理并进行资格审查。
跨学科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请查看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栏(https://yjsy.gzucm.edu.cn/zsgz1.htm)我校2023年接收跨学科推免生公告。
注:各招生院所联系老师的通讯方式、工作邮箱详见“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招生院所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六、报名及复试录取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系统于9月23日开通注册功能,10月20日关闭录取功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一)程序
1.申请者须于9月23日至27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须于9月28日至10月20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依次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申请者密切关注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及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的招收免试生的相关要求。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https://yz.chsi.cn/)。
特别提醒:申请者在接到招生单位发出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短信后,应尽量在第一时间上网进行确认,以免因故忘记、错过时间,系统关闭、无法操作,从而影响本人的最终录取。
(二)复试
鉴于目前的疫情形势,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确定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我校的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采用钉钉(DingTalk)平台,备用腾讯会议。复试考生按照招生院所网络远程复试通知,提前安装、熟悉指定软件,加入相应的钉钉群,并按院所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
网络远程复试由各招生院所组织,复试专家小组实施;各院所按二级学科组成不少于5人的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口语等。通过复试专家小组进行提问等形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具体的复试安排由各院所根据招生学科特点制定,以院所网页发布和通知为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院所官网通知。
复试情况及成绩记录在《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记录表》上,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三)体检
考生应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空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2年10月15日前提交体检报告单的电子版或扫描PDF版至各招生院所指定的工作邮箱。未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除此国家规定外,凡慢性传染病、器官器质性病变,及其他认为不能符合我校学习工作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录取
收到待录取短信通知的申请者,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待录取名单将于10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示。各学科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确认录取的推免硕士生不再进行网上(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要求参照学校相关通知。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招办
联系电话:020-39358482
研究生院网址:
https://yjsy.gzucm.edu.cn/
八、学费标准
学费(粤价﹝2013﹞294号):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 | 元/生学年 | 8000 |
全日制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 | 元/生学年 | 12000 |
九、监督与投诉
我校招生全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办公室监督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电话:020-39356588
来源|研究生院
执行编辑|赵艺涵
责任编辑|谢文山
审核|孟楠
审定|郑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