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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
第二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
开学时间和教学形式
(一)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定于3月2日(星期一)正式开学,按照“开学暂不返校”“返校前网络教学”“精准分批返校”的方式进行,全日制研究生需于2月28号(星期五)通过远程方式完成注册。在学校延迟开学和“开学不返校”期间,未经学校批准,所有研究生一律不得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学校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二)考虑后期补课安排困难,从3月2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开学不返校、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方式开展课程线上教学工作。在开学不返校期间,所有课程实施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若所开课程确实不适合开展线上教学(非任课教师个人原因),须由任课教师填写不能开展线上教学申请说明,并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报研究生处审批。
二
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调整的指导思想“延期返校、错位教学、创新模式、保证质量”。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教育创新优势,以在线开放课程、“雨课堂”及其他网络教学平台和方式按照我校3月2日(周一)“开学暂不返校”“返校前网络教学”的要求开展线上教学,保证教师如期授课,学生如期上课。确保教学进度无缝对接,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待疫情防控解除、研究生返校后可即时切换到原有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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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教学方式
1.在线开放课程。如各培养单位、任课教师已有引进或自建的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则建议优先使用相应方式开展在线教学。鼓励教师根据课程目标与教学要求,自主选择开放、通用或熟悉的网络平台与资源,甄选合适的优质教学资源,采用诸如“网络直播课”、“MOOC”、“利用线上资源协助授课”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开展课程在线教学,建议研究生课任教师应充分利用教育部已启动的22个在线课程平台(详见附件1)、免费开放的129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01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中国大学MOOC、学银在线、智慧树、学堂在线等线上课程教学资源以及我校已上线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线上资源开展教学活动。
2.“雨课堂”教学平台。全部功能基于PPT与微信,通过微信服务号, “雨课堂”能够连接师生的智能终端,实现课上扫码签到、实时答题、答疑弹幕、数据分析等功能,提供较好的课程互动手段,最大限度地开展混合式教学。“雨课堂”可将MOOC、手写录屏、其它视频、语音、PPT、习题等内容在线传播。习惯使用PPT教学、日常使用微信的教师均可使用。鼓励教师用对教学习惯影响较小、操作较为简易的“雨课堂”教学平台为主进行教学活动,待疫情防控解除、研究生返校后即可切换进入正常教学。
3.其他网络教学平台和方式。对于课堂规模小的教学班,亦可通过建立课程教学微信群、QQ群、视频电话等开展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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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程安排
原则上,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实验实践课除外)从2020年3月2日开始按照原课表时间安排开展课程线上教学,相应课程在线教学先至少按4周的情况准备教学内容与教学资源,同时,根据疫情控制情况,积极做好5-8周的课程线上教学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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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要求
各学位点、培养单位将线上教学课程通知对应的研究生,并要求研究生及时在家进行线上课程学习。任课教师需在教学平台上及时发布授课公告,提前告知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目标、授课进度、考核要求,以及研究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同时将课程教学大纲、教案、PPT、课件、教学视频或音频、作业等在线教学必需的学习资源上传至课程QQ群或线上教学平台。
利用网络教学平台为研究生提供在线教学服务,组织研究生开展线上自主学习(学习、答疑、作业、测验等)、师生实时互动的同步课堂、直播教学等教学活动。任课教师还应及时跟踪研究生的学习进度,关注研究生的学习情况,组织线上讨论、完成在线答疑。任课教师应每周将研究生学习情况报相应培养单位备案,将学习时间等情况纳入平时成绩管理,此期间的作业应留档待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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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学管理和督导
研究处将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对线上教学过程和质量进行检查督导,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如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进行网络教学的,各培养单位须在2月18日前完成汇总审核并报研究生处审批,同时及时通知到相关研究生。待疫情防控解除、研究生返校后再对教学计划进行相应调整,会根据具体情况利用学期周末、今年暑期或者下学期初补课,做到100%完成既定教学计划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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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组织要求
1.2月18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填写协助任课老师开展线上教学专人名单(附件1)并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联络人:田甜,电话:13580338140,邮箱:15409821@qq.com)。
2.2月20日前,各培养单位需安排专人协助各任课教师任课老师组建课程QQ群、微信群等线上教学平台,协助通知和组织研究生进入线上授课平台,并做好开课前各项准备工作。
3.2月22日前,各培养单位组织落实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制定课程教学方案,选定线上授课平台、上课周次及时间。
4.2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填写本学期1-8周研究生课程安排及教学方式汇总表(附件2)并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联络人:田甜,电话:13580338140,邮箱:15409821@qq.com)。公共课任课教师需采用“雨课堂”教学平台,由研究生处培养科负责落实。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周密部署,妥善落实,确保各门课程3月2日按时远程线上开课。
三
研究生实践教学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研究生所有教育实习、专业实习、顶岗实习、企业实践、调研、社会实践等实习实践活动(包括学校、培养单位、导师组织的和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自行安排的),各培养单位负责做好实习实践单位的协调工作。研究生处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会同各培养单位及时调整培养方案中对于实习实践的要求,并在疫情防控解除、研究生返校后恢复开展实习实践活动。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按计划拟于本学期组织开展的教育实习调整到下学期组织开展。各专业硕士培养单位按计划拟于本学期组织开展的企业实践,须在本学期疫情防控解除、研究生正常返校后由各培养单位灵活安排开展,并将实践活动时间顺延至整个暑假。
四
研究生招生
2020年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复试、录取等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前公布。
五
研究生学术科研活动
在延期开学、“开学暂不返校”期间,研究生导师应与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切实履行导师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和立德树人职责,充分发挥教书育人作用,通过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对研究生的学术科研任务给予布置和指导,指导研究生查阅资料,督促研究生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完成学术科研任务。
六
研究生学籍管理
第一阶段完成网上注册,全日制研究生于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通过远程方式完成注册,可通过邮件、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向所在培养单位报到,由培养单位完成注册工作。处于休学期间的研究生不参加第一阶段网上注册。
第二阶段采取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省份、分期、分批有序返校注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届满的复学、延期等学籍异动,期限随实际开学时间作相应顺延,有关申请待疫情防控解除、研究生返校后接受办理。
七
学位论文开题与学位申请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顺延至待疫情防控解除、研究生返校后再开展,研究生导师须及时对研究生进行线上指导,督促研究生查阅文献资料,做好学位论文开题的准备。
(二)疫情防控期间,各培养单位、导师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如微信、QQ、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开展远程指导,切实督促和推进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进程,尤其要加强对湖北籍研究生的人文关怀。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也需和导师多沟通联系,科学合理安排实验和学位论文撰写的时间。
(三)疫情防控期间,学位申请工作将通过网络化办公进行,所有材料线上提交,书面材料待疫情防控解除、研究生返校后再补。各培养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确保学位申请工作严格有序地进行。
(四)疫情防控期间,预答辩方式改为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预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人的校内导师组成,不聘请校外委员(远程视频时间不少于30分钟)。疫情防控解除前,原则上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如确有必要组织答辩,须充分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
(五)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满足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开题等活动需要,研究生可根据图书馆通知通过校外无障碍访问知网主要数据库等途径,获取网上文献资料与资源:https://mp.weixin.qq.com/s/Q0XnFNy0zpHv1fNfwd927w。
(六)调整学位申请各环节时间如下:
(1)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时间:3月15日前;
(2)学位论文初稿导师评阅:3月21日前;
(3)学生按导师意见修改论文:3月31日前;
(4)导师评阅学位论文初稿修改稿:4月7日前;
(5)学位论文预答辩:4月17日前;
(6)学位申请和资格审查:4月18-24日;
(7)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4月25-29日;
(8)学生修改论文并定稿:5月5日前;
(9)学位论文评阅:5月6日-6月5日;
(10)学位论文答辩:6月12日前;
(11)学位论文答辩后抽检:6月15-17日;
(12)学位审批:6月18-24日;
(13)学位论文提交:6月25-30日(含3天公假);
(14)优秀学位论文推荐:7月1-5日。
(七)学位论文工作具体要求请详见附件4:《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安排》
八
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
(一)疫情防控期间,广东省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会暂停举办,线上活动持续开展,毕业生可登录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智慧招聘栏目及关注广师大招生就业办公室公众号收悉相关信息,积极参加线上相关招聘活动。
(二)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通过网络在线办理就业派遣、就业率上报、电子报到证查询、调**派、就业协议书、档案去向查询等业务。
附件1:教育部开放的22个在线课程平台及链接
附件2:各培养单位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协助任课老师开展线上教学专人名单
附件3:各培养单位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1-8周研究生课程安排及教学方式汇总表
附件4: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安排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即可下载相关附件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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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执行编辑|刘婉晴
责任编辑|尹忠琼
审核|韩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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