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强校”科研类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号),进一步加强我校优势学科及特色学科建设,落实星海音乐学院“2017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现启动星海音乐学院2017年“创新强校”(科研类)项目的申报工作。
此次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强校”项目申报类型包括星海音乐学院重点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创新团队项目、重大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青年项目),各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星海音乐学院协同创新平台及协同合作重大重点平台项目
“星海音乐学院重点平台项目”(简称 “重点平台”)必须配套申报“重大项目”(简称“平台项目”),申报项目依托“平台”进行。申报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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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平台
围绕国家特别是广东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重点平台,产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促进可出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建立知识创新新机制。
平台依托和支持学校“优势学科”与“特色学科”的建设需求,突出学科方向特点,打破机制束缚,与国内外高校或有实力的相关机构联合建设本专业内相关研究、合作平台。
申请平台应具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具有本学科优势,兼具交叉学科研究特色,具有延续性建设优势。
申报平台须与国内外相关学科领域内的院校、剧院、媒体、企事业单位等有合作建设、研究基础,已签署相关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合同或协议书,其主要内容必须包括:明确外方以合种形式投入、知识产权的归属、合作方式、合作内容以及预期目标、研究团队结构状况等。并可提供前期合作的相应支撑材料。合作机构须有相应的智力或经费投入。
平台申请人应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能力,是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学术带头人。申请平台应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教学、艺术实践成果,拥有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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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重大项目
平台重大项目为学校重大项目类别,合作紧扣学校“2017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支持学院整体顶层设计框架,能推动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并具有延续性建设优势。
平台重大项目在平台内进行,与平台内合作方共同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创作、表演等系列科研教学与艺术实践活动。
项目需填写《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强校”科研类项目申请评审书》重大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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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名额为2个,建设周期为3年。
二、创新团队项目
重点支持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新群体,能以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良好的平台和项目,具有突出的创新成果和较高的创新水平,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学术带头人。
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10人) ,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课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 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
立项名额为2个,创新团队项目培育期为3年。
三、重大项目
申报项目需已有团队研究优势,并具有明显优势的学术水平,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
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能力,是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学术带头人。
项目课题组成员应为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新群体,有明确的目标任务,能依托学院教学、科研平台和项目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立项名额为6个,建设周期3年。
四、特色创新类项目
支持学校各级各类学科中具有潜力的科研骨干在特殊领域或方向开展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自身学术优势与学校学科发展的需要及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项目。
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立项名额为12个,建设周期2年。
五、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重点支持本校有潜力的青年教学、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鼓励对跨领域、跨学科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前沿问题的探索。
项目申请人须在35周岁以下(1980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39周岁。
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的资助。
立项名额为12个,建设周期2年。
六、注意事项:
已有在研国家级、省级、院级科研项目者原则上不参与此次院级项目申报,且每位申报人只限申请一项科研平台/项目。
学校鼓励已有相当研究基础,在本学科方向具有一定前沿性或创新思想的、对学校教学具有提升与促进的应用型研究;对全校的公共教学具有提升意义的基础性研究;对凸显本学科特色的创作、表演等实践性研究;以及凸显特色学科领域的岭南音乐相关研究进行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需立足学科特点,围绕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延续性、可操作性进行规划,特别注意项目资金申报的合理性。同时,需关注到研究过程中有利于本学科内各相关学科方向的整合,最终研究成果有利于形成本校学科优势和特色。
请有申报意向的部门和个人,于2016年12月26日前,将申请评审书(见附件)(注:申报平台需提交相关合作协议书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hkyc309@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评选将组织评审专家组采取差额遴选、量化打分的机制,以计分排名的形式确定最终获批项目。通过评选的项目将予以7天的公示,并于公示后下发项目立项通知书。
办公地点:大学城校区行政楼309室
联系人:陈颖君
联系电话:020-39363315;668011
附件1.《2017年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强校”重点平台建设申请评审书》
附件2.《2017年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团队项目建设申请书》
附件3.《2017年星海音乐学院“创新强校”项目申请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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