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关于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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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关于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6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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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于12月16日发布了《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及相关项目申报工作事宜内容。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3月1日,请拟申报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仔细查阅申报细则,领会文件精神,并抓紧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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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与管理学等23个学科,具体内容参照《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项目申报通知下发后科研处将另行通知。

  2.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3.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4.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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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1. 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官网(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6/1216/c220863-28956126.html),认真阅读该网站发布的《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课题申请指南。

  2. 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2.《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附件3.《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3. 完成申报书填报工作后,请打印正式的纸质版《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申报书各2份,签字盖章后,按照《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整理相关附件材料并上交至科研处。《申请书》经我校审查盖章后,由科研处统一报送本省(区、市)社科规划办。

  4. 上交材料要求:

    (1)纸质文件、材料各2份;

    (2)纸质版文件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

  5. 请各单位于2017年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大学城校区行政楼309室,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hkyc309@126.com ,逾期不予受理,谢谢配合!

联系人:陈颖君

联系方式:39363315/668011/13662448011

邮箱:xhkyc3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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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由科研处发布)

编辑排版:黄凤仪(音乐学系201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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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2.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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