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又到毕业季
不止人要离开学校
你的学生档案也要从学校转出了
毕业生档案转去哪里?
今天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已就业毕业生档案去向
1
已经提交就业协议书
就业单位有人事接收权(一般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
档案接收单位:用人单位
档案由毕业院校直接派遣至用人单位
就业单位无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一般企业)
档案接收单位:
1、在就业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档案代理的毕业生,拿到接收函之后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派遣至该人才服务中心。
2、就业单位无人事接收权,又没有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档案将派遣回生源地(高考前户口所在地)人社部门。
注意:【生源地】是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2
未提交就业协议书
档案接收单位:生源地人社部门
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去向
1
未就业
档案接收单位:生源地人社部门
广州市生源毕业生档案派遣至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
升学
档案接收单位:升入学校
(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要先在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上进行登记注册,再将调档函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
出国、出境留学
档案接收单位:生源地人社部门
注意事项
1.今年广东省已经取消暂缓就业政策,实行毕业两年内择业期政策,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执行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劳动及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按照政策规定回生源地派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回生源地。毕业生离校后在择业期内落实或变更就业去向的,可办理调**派,按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移等手续。
3.毕业生就业后辞职(退)的,如仍在择业期内,可选择继续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前述(一)、(二)项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