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标准做好参加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准备工作的通知》(粤教毕函〔2019〕15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9年第八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为创业大赛打好坚实的基础,学校现定于2019年4月至5月举办第二届“赢在松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
大赛主题
创业圆梦想,创新赢未来
二
大赛目的
旨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帮助学生顺利迎接2019年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第八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并为2020年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做好准备;促进更多师生共同探索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推动毕业生在机遇和挑战中寻求创业带动就业的突破口,以更高的质量就业创业。
三
参赛对象与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及毕业不超过的五年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的毕业生)。
(二)参赛要求:
1.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所组成的创业团队形式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鼓励跨专业、跨系、跨年级组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 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 申报项目需填写大赛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各系需填写大赛项目统计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
赛程安排
2019年4月-5月
(一)各院系初赛(4月8日-4月30日)。
1.由各院系自行制定本系比赛方案,并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学校给予一定的初赛组织经费,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含院系初赛奖金、评审费及必要的业务费,各院系应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经费使用详细计划。
2.报名参赛学生要求达到本院系学生人数10%(经管学院313人,计算机系140人,艺传系128人,法政系99人,外语系95人,电汽系94人,社体系57人),院系初赛先线下报名,并提交创业计划书,待省里大赛系统开通后,组织学生参加线上报名并提交计划书。
3.比赛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竞赛原则,选拔推荐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学校复赛,院系初赛于4月30日前完成,将推荐进入校复赛的项目资料报创新创业学院,详见附件2。每个系推荐不少于3个项目,经管学院不少于6个项目参加学校复赛,要求每系至少有一个项目是已毕业学生的创业项目。
(二)学校复赛(5月6日-5月9日)。学校大赛组委会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进入复赛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参加校决赛的8个项目。
(三)大赛决赛(5月30日)。校决赛项目经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获奖奖项。各项目团队需进行现场路演、答辩,作品展示等。
(四)推荐参加省赛初赛(6月-7月)。对推荐参加省初赛的项目进行指导培训。
五
参赛组别分类
根据“互联网+”大赛分类和我校参赛项目特点,参赛项目主要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公益组、商业组,具体分类如下:
(一)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在校生;
2.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在校学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教师的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 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的毕业生)。
3.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2019 年 3 月1 日前正式入职的教职工。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五)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的毕业生)。
(六)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的毕业生)。
2.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六
奖励设置
(一)参赛团队奖励
1. 校决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颁发证书及奖金,奖金分别为800元、500元、300元。
2. 对获得省赛金奖、银奖、铜奖项目的团队一次性奖励5000元、2000元、1000元。
3. 获奖团队成员,还可按照学院相关文件规定获得课外培养学分,并在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评优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4. 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奖项的团队成员可以申请免修公共基础课《大学生创业基础与实训》。
5. 对于有潜力的团队项目作为2020年中国第六届“互联网+”大赛的重点培育项目。
(二)组织单位及获奖团队指导老师奖励
1. 校赛设优秀组织奖2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4名。
2. 对于获得院级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一次性奖励500元。
3. 对于指导学生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金奖的指导教师,学校在其岗位聘任、职称晋升中,一次性奖励10000元;
4. 获得广东省赛银奖的指导教师,一次性奖励5000元;
5. 获得广东省赛铜奖的指导教师,一次性奖励3000元;
6. 授予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赛中获奖团队指导教师“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七
大赛项目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需填写大赛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各系需填写大赛项目统计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4737946@qq.com,纸质版交至三楼宣讲室)。
八
工作要求
1.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把组织参加创新创业大赛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校内涵和办学质量、促进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
2. 要充分发挥创新创业专家、专业教师在本院系的项目遴选、评审、指导和培育方面的作用。
3. 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发动全院系师生的力量,全方位挖掘有潜力的项目,尤其是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的优秀创业项目,积极鼓励学生报名参赛,并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4. 新闻中心做好大赛的宣传及优秀项目宣传工作。
5. 各院系自行制定适合本院系实际的比赛方案,并于4月11日前提交各院系方案(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534737946@qq.com,纸质版本需经系主任签名盖章)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6. 各院系需明确大赛工作的负责人与联系人,并于4月4日前上交填写大赛联系人。
信息提供:创新创业学院
编辑:新闻中心记者团 何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