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系:
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适应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创新、提高素质,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广州大学松田学院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现组织评选 2019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获得一次院级或以上(党、团、学方面)荣誉称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2.毕业生前三学年中,三学年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含70分),综合测评均名列班级前15%;毕业当年实习成绩达良好以上(含良好),在校期间无任何补考记录;
3.在创业就业方面有良好表现,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能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必须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
二、评选名额
各院、系推荐评选的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本院、系毕业生总人数的15%。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学生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份;打印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秘书签章、院(系)公章(在空白处用铅笔填写单科最低分,除公选课以外;填写三学年平均分);
2. 按比例计算人数时,如有小数点的情况,一律进一位,例如,计算后得出1.1人,即视作2人;
3. 各院、系报送材料时,名单汇总表中的申请人名字同班级的放在一起,按照学号从低到高排序;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按照名单汇总表的顺序排放。
四、报送时间
请各院、系于5月6日前评选出本院、系的优秀毕业生,并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于5月10日前将具章的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及成绩单报送到学生处胡玲老师处,联系电话:82857899/8899,学生处审核后将对名单进行公示。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2019年4月15日
信息提供:学生处
编辑: 新闻中心记者团 廖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