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我校正式发布
《关于取消毕业清考的通知》
(广松〔2019〕45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第三大条第2点“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的要求,结合2019年8月31日广东省教育厅本科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
我校自2020年1月1日起,
取消毕业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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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坚决取消本科清考,体育不合格不能毕业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意见》指出,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增加学生投入学习的时间;建立学业预警、淘汰机制;推进辅修专业制度改革;开展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等。
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
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
加强学生体育课程考核,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
科学合理制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严格全过程管理,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落实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健全学士学位管理制度,严格学士学位标准和授权管理,严把学位授予关。
增加学生投入学习的时间,提高自主学习时间比例,引导学生多读书、深思考、善提问、勤实践。
合理增加学生阅读量和体育锻炼时间,以适当方式纳入考核成绩。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
建立学业预警、淘汰机制
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修满毕业要求的学分,应准予毕业;未修满学分,可根据学校修业年限延长学习时间,通过缴费注册继续学习。
支持高校按照一定比例对特别优秀的学士学位获得者予以表彰,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或奖励证书。
全文如下
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教高〔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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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教育部官网,校教务处
编辑发布: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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