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
部分全国性考试取消或调整时间
我校也有两类考试宣布在线举行
4月24日,教育部发布公告称,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用人单位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申请转至2020年下半年考试或申请退费,前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和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一年,具体规定请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省(区、市)根据本省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具体开展时间。
为减轻对考生的影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国务院同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用人单位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政策。
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
教育部
2020年4月24日
部分职业:毕业生“先上岗、再考证”
纳入补贴范围,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
23日,7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部分职业资格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或实习,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具体要求如下:
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兽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得独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开具兽药处方。
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其他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各地区统筹安排技能培训补贴时,要将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对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各项待遇保障,按照规定为其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2020.春季
我校相关考试安排
我校教务处近日发布通知
本学期原定举行的两类考试
调整为在线举行
延长学籍学生期末考试工作
根据我校防疫防控工作及教学工作的要求,我校教务处决定延长学籍学生本学期期末考试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对象:延长学籍学生;考试形式:开卷在线考试;考试时间:2020年5月15日(第十一周周五)至16日(第十一周周六)。
根据考试通知要求:
(一)5月14日(第十一周周四)当天,考生须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照片和需补考科目名称发送到考务人员邮箱404846871@qq.com进行签到,考务人员将登记每位考生的签到邮箱,核实无误后根据每场考试的时间发放试卷。
(二)若开考后30分钟仍未签到,该门课程视为缺考。
(三)考生按规定时间完成试题后发回该邮箱,只有一次提交机会,多发无效。超过规定时间不提交的则按缺考处理。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
本学期非毕业班的补考工作原则上采用在线的考试形式,各院系在5月底前完成补考的各项工作,由开课单位负责课程补考的安排工作,考试的形式和安排各单位自行审核。补考安排交由学生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到学生本人。
2020.春季
相关考试退费
部分全国性考试取消或调整时间
涉及到的退费问题也陆续明确
5月所有托福、雅思等海外考试取消
考试费全额退还
教育部考试中心4月20日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5月海外考试的通知》。通知明确,取消2020年5月所有托福、雅思、GRE、GMAT等考试,考试费将全额退还至考生个人报名账户:
1. 取消2020年5月所有托福考试,考试费将全额退还至考生个人报名账户。
2. 取消2020年5月所有雅思考试,考试费将全额退还至考生个人报名账户。
3. 取消2020年5月所有GRE考试,考试费将全额退还至考生个人报名账户。
4. 取消2020年5月所有GMAT考试,考试费将全额退还至考生个人报名账户。
5. 取消2020年5月16日举行的KET、PET青少版考试。
6. 推迟举行原定于2020年5月16、23、30日举行的剑桥商务英语证书初级、高级和中级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因疫情取消的全国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将全额退费
日前,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2020年3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退费说明》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退费说明》。对于两项考试已报名的考生,缴纳的考试费将进行全额退费处理。
此前,教育部考试中心在《关于调整2020年上半年部分考试的公告》中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3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取消。
说明中提到,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网上支付平台缴费的考生,考试费将按原支付渠道退回;通过考点集体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将按原支付渠道退回考点,由考点将考试费退回考生;在浙江省报名缴费的考生,将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进行退费。
由于涉及考生数量较多,退费工作将分期分批进行,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心将在自本说明发布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工作。考生需密切关注本网站和各省级考试机构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此外,考生的保留成绩资格将延至下次考试。
信息来源:教育部、人民网,校教务处
编辑发布: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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