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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已在广州市各地陆续普及
政府也相应推出系列条款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17年12月27日经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30日获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作为天院的各位师生们
同样对天院环境绿化保护
有一份责任要担当
下面文宣君给大家科普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款》
相关内容与明细
生活垃圾分类
01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
(二)餐厨垃圾,是指餐饮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家庭厨余垃圾以及废弃的蔬菜、瓜果等有机易腐垃圾。
(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
处理生活垃圾行为准则
02
生活垃圾处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系统推进的原则,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
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
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03
(一)厨余垃圾应当沥干后投放。
(二)灯管、水银产品等易碎或者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当在采取防止破损或者渗漏的措施后投放。
(三)可回收物应当投入有可回收物标识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者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回收。
(四)废弃的年花年桔应当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放。
(五)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
(六)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产品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场所标注的回收处理提示信息预约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
为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我们需要共同行动起来
积极参与校园生活垃圾分类
下面文宣君来带领大家
如何做一个绿色环保天院人
一、认真学习,掌握垃圾分类常识,当好新时尚的宣传员。
学习《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2019年版)》、《广州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规章制度和文件,熟练掌握垃圾分类新知识,广泛宣传,发动周边人了解垃圾分类,参与垃圾分类,共同肩负起建设美丽校园的责任。选择背景图设置后,左边模板、收藏、剪贴板和图库都可以点击,根据选择的内容,设置背景到当前的编辑布局上。如果选择了的是图片,都把图片设置为背景图。如果选择了一个带背景的模板,就把这个模板的背景给复制过来。
二、积极参与,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当好新时尚的践行者。
少点外卖,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餐厨垃圾与一次性包装盒(袋)、碗筷、叉匙等分开投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按照标识分类投放。
三、主动纠错,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当好新时尚的拥护者。
主动纠正自身错误的垃圾分类习惯,同时以主人翁姿态,及时举报、制止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不文明行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稳步进行。
四、个人违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也将受到处罚。
《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未按规定投放废弃的大件家具或者电器电子产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五、我们倡导,全体师生和家属及驻校各单位、施工队人员,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应做到以下几点:
1.少点外卖,尽可能到餐厅和食堂就餐,或自带餐具购买,减少一次性餐具等垃圾的产生。
2.吃剩的食物、残渣等餐厨垃圾就近投放到所在区域的餐厨垃圾桶内,投放时应将食物、残渣与包装盒、碗筷等分开投放。未开封的过期食品,投放时也应拆开包装分类投放。
3.做饭的家庭,剩饭剩菜、食物残渣、废弃的菜叶、水果等餐厨垃圾,投放到就近的餐厨垃圾桶内,不要与其他生活垃圾混放。
4.不随意抛弃垃圾,大件垃圾投放到校内指定地点。
5.能回收的垃圾尽可能与校内外公司或个人联系回收。
绿化担当从我做起 从小事做起
把我们身边的生活垃圾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携手共创美丽天院
砥砺奋进,不负韶华。
我们都是追梦人!
图文排版:邱显涛
供稿:后勤处
审稿:刘建文
编辑:张海媛
审核:陈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