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发挥社团指导老师在政治上把控、思想上引领、业务上指导。现面向全校遴选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敬请有相应特长并有兴趣指导学生社团的我校在职教师,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天河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报名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天河学院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聘任和管理,确保社团指导老师在政治上把控、思想上引领、业务指导,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天河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社团一般设一名固定的指导老师。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学生社团的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
(二)加强学生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社团骨干培训;
(三)指导学生社团成立、年审、注销的准备工作;
(四)审批学生社团日常活动,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
(五)指导与监管学生社团宣传刊物、新媒体平台内容的发布;
(六)协助学校查处学生社团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条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须从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中选聘。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学生成长;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和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
(三)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具有指导社团活动相关专长和业务知识。其中,思想政治类社团指导老师须为中共党员。
第四条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经以下程序,由校团委统一聘任。
(一)报名。由教职工自荐或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推荐,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天河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报名表》,报校团委。
(二)审核公示。校团委对指导老师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社团类型与需求择优拟聘老师,名单公示5日。
(三)聘任。公示期满,由校团委颁发聘书,聘期1年。
第五条
学校为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划拨专项经费,指导教师每周需指导社团两个课时,每月津贴按200元/月发放,一年按10个月计算。
第六条
教职工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经历可认定为职称评审中的学生管理经历。其中,行政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的对指导工作量进行认定,按32周/学年纳入到职称评审中的课时量,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获得上级表彰,按照相关制度给予相应奖励。
第七条
原则上老师指导社团数不能超过2个,若指导2个社团津贴叠加,但课时量在职称评审时不累加。
第八条
社团指导教师履职情况接受学校团委和业务指导单位的监督和考核。考核优秀的授予“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称号。对不履职尽责或存在其他不适合情况的社团指导教师,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可提议免职,由校团委免职。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下附协会名单
相信在老师的指导下,会进一步的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社团的活动质量,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社团活动的开展将会更加细致。我们会用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去做好每个活动,共同关心社团的建设和发展,帮助学生在社团锻炼中实现自我价值,促进社团开展积极向上的活动,引领着学校校园文化的时尚,开创我校社团工作的新局面。
请各位老师填写好下文附件发送到下面邮箱,开学后,我们将对各位老师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结果将在团委官网和公众号公布。
邮箱:3376895628@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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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排版 钟昕彤
内容来源 :天河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