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生指南(部分选摘)之新生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本科生、研究生)的办理程序

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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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生指南(部分选摘)之新生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本科生、研究生)的办理程序

1、新生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手续由保卫处户籍室统一代办,新生入学可自主选择迁入户籍或不迁入户籍,需迁入户籍的学生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前提前办理好迁移证。

2、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籍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

3、交户籍迁移证时间(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现场户籍接待点集中收集,错误迁移证现场户籍收集点不收,入学报到时不交迁移证者,或报到后才回家办理迁移证者,一律不再受理)。

4、交A4纸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报到时审核后退还。

5、已婚的需要交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6、如本人的迁移证存在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不相符的,迁移证的“籍贯”、“出生地”地址填写不全(只填写到省、没填写至市或县的)、出生年、月、日和迁移证的身份证号码不相符的、公章不清楚的、涂改迁移证的、涂改迁移证编号的、左下角没留1字的、迁移证要求全电脑打印(错误需更正的主项:如姓名、出生年、月、日不能用手填写)、特殊情况可用手填写迁移证,但必须统一完全手写,不能手写和电脑混合一起。办理迁移证时要认真审核以上事项,有错误要求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时更正盖章或及时补打正确的迁移证。请需迁户籍到学校的新生按以上有关事项办理迁移证。

7、需转专业的新生,请持转专业证明一起转入相应的学院,同学院不需再转。

8、本校户籍直研(硕士、博士)请入学报到时持户籍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接待点报到,所有事项同新生户籍办理的要求相同,如不办理转入2014级,二年后作空挂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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