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活动的通知

广州航海学院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关于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活动的通知

广州航海学院

关于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

中共广东省宣传部近日发出《关于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活动的通知》,根据中宣部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统一部署要求,省委宣传部和“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决定举办“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主题征文活动,面向全省青少年学生广泛征集作品。请各二级学院党委尽快组织发动,严格把关,以学院为单位积极报送优质稿件,并核实文末备注信息(作者姓名、注明学校、指导老师或指导家长等信息),做好参赛人员信息统计(真实姓名、通讯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活动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主题为“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以个人与民族、国家、社会和新时代的关系为角度,发动全省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活动,通过所见所闻、所学所思,抒发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争做时代新人,勇担时代使命,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进一步树立为党、为祖国、为人民多作贡献的坚定信念。

02

征集时间

2020年08月30日-10月30日

具体截止时间10月30日上午12:00,以投稿时间为准。

03

作品要求

1. 紧扣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彰显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

2. 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笔触生动,语言清新,感染力强。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适当。可以是记叙文、议论文、 诗歌、散文,也可以是学习心得、日记、主题调研报告等。

3. 作品须为署名作者自己所写、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严禁抄袭。

4. 投稿者均须附作品对应文档,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电话、身份证号,注明学校、指导老师或指导家长。指导老师或指导家长的点评可以呈现在文末。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准确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作品后可以 配发文章作者的师生照、同学照、家庭照、集体照以及所在学校的建筑物、校园风光、校门校名校训等相关照片,并注明图片来源和简要说明。

04

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ghxcb@gzmtu.edu.cn

gangan2020@126.com

05

展示应用

1. 本次征文活动边征集、边审核,入围作品在广东学习平台“强国征文”专栏集中展示。

2. 广东学习平台从入围作品中择优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审核通过后在其“强国征文”栏目刊登。

3. “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发布入选“学习强国"全国平台作品展示目录。

4. 征文结束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对作品进行评奖, 并将优秀作品结集出版。

广州航海学院

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团委

2020年08月06日

——END— —

供稿 / 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团委

广州航海学院

首页

文中提到的大学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艺考培训-广东本科院校-广州航海学院-微高校-院校号-广州航海学院-关于开展“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