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必看︱我校2020年法学(国际组织创新班)新生选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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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必看︱我校2020年法学(国际组织创新班)新生选拔通知

法学(国际组织创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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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国际组织创新班)是为适应我国参加全球治理以及国际组织对法治人才需求,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与商务英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等单位联合培养国际组织法律人才的项目。本项目依托并整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外语等专业优势,通过搭建跨学科、国际化培养平台和“专业+外语”教学模式,培养能胜任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涉外法律工作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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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模式

1.法学(国际组织创新班)采取“外语(英语、法语)+专业”培养模式,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模块的学分,并达到学位论文等基本要求,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与文学学士学位(商务英语)。

2.学习压力较大或考核不合格的同学,经法学院教务办审核,退出国际组织创新班,转入法学专业普通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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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选拔综合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学生。

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考英语单科裸分成绩达到120分以上(含120分),语文单科裸分成绩达到105分以上(含105分),所在省份高考单科不是150分制的,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二)对于小语种考生,语文分数线参照普通考生,不设英语成绩线,只要语文成绩过线,即可报名参与选拔,并按小语种成绩作为英语成绩计算高考折算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艺考生及保送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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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规模及收费

招生规模:计划招生20人

创新班收费:在大学的标准收费之外另外收取教学培训费:10000元/年(收取3年)

选拔程序

01

报名初审

采用填表方式报名:请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告栏下载附件1《2020级法学(国际组织创新班)申请表》、附件2《2020级法学(国际组织创新班)报名回执》,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附件1及附件2表内所有栏目信息。

请将附件1《申请表》、附件2《报名回执》、在当地教育考试院下载的高考成绩单PDF文件,以及第二外语、社会活动、获奖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PDF(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gwfxcxb@163.com,各文件以“姓名+文件名”命名,邮件标题注明“姓名+法学(国际组织创新班)报名表”。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法学院不予受理。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23:59分

02

考试资格确定

法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新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不超过录取计划的3倍比例,根据如下公式得出的高考折算成绩排序确定参加选拔考试名单。

高考折算成绩=高考投档裸分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英语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语文成绩(折算成百分制)×20%

入围选拔名单预计公布时间:2020年9月15日,公布地址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03

考核(笔试+面试)

1.考核时间:

2020年9月21日,上午09:00开始进行笔试,下午14:00开始进行面试。考核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城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与内容:

笔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包括综合能力测试与英语两份试卷。

面试:考核以小组面试进行,每组专家不少于3名。考生组合、考场安排、考官组成均现场抽签随机产生,以确保公平、公正。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想品德及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04

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0人。综合成绩=高考折算成绩×30% +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40%,若综合成绩相同,参考申请者的综合信息(二外、获奖、社会活动、科研等)。经法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录取。

录取名单预计公布时间:2020年9月22日,公布地址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公布录取的学生须于2020年9月22日20 : 00前进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官方网站-智慧广外-校园支付,进行缴费(系统缴费),并发送确认录取邮件至法学院国际组织创新班工作邮箱(gwfxcxb@163.com)。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由考核排名的下一位同学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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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一)录取工作在法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法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法学院学工办配合执行,共同负责选拔、笔试、面试、录取工作各个流程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名单、入选名单及录取名单将在法学院官网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向法学院办公室(020-39328090)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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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一)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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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下载地址: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s://fxy.gdufs.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老师:020-39328828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教学楼D座206B室

编辑|张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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