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现将 2021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2021 年 4 月 3 日至 5 日(与周末连休),共3 天。
二、全体师生员工在清明节期间,要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注意安全防护。严格遵守所在地政府关于清明祭扫活动管理的规定,树立新风,倡导低碳方式追思, 做到文明安全祭扫。
三、放假期间,后勤处要安排好水电工值班,及时排除可能出现的供水、供电故障;保卫处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食堂、医疗室要安排好员工上班,为留校师生提供生活服务。
广东理工学院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