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考成绩查询方式
2015年我省普通高考成绩将于6月25日公布,6月25日12:00时起,考生可通过相关网站、电话和短信等方式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考生高考成绩单将由各县(区)招生办公室下发给考生。
考生可通过下列方式查询今年普通高考成绩:
一、96040电话查询方式
中国电信固定电话、CDMA手机或小灵通,中国联通手机及铁通固定电话用户,只需拨通96040(全省各地均可直拨,无需加区号),按语音提示输入10位准考证号码和4位出生年月,即可查询高考各科成绩及总分。考生亦可提前拨打96040进行高考成绩及录取情况短信通知预定,下发短信免费。
二、短信查询方式
(一)中国移动用户编写短信息“GAF+10位准考证号+4位出生年月”(例如准考证号是0123456789,出生年月是96年6月,则发送:GAF01234567899606,下同);电信CDMA、小灵通及中国联通用户编写“KAF+10位准考证号+4位出生年月”,发送至10622168,即可预定或查询高考各科成绩及总分;
(二)广东地区的移动、联通用户可编写短信息“18+10位准考证号+4位出生年月”发送至10629500,即可预定或查询高考各科成绩及总分。
三、网站在线查询方式
考生可登录广东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www.5184.com)查询高考各科成绩及总分。
四、手机APP客户端(安卓版)查询方式
安卓版手机用户可登录各大安卓手机软件平台搜索“5184高考”下载安装,或直接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高考各科成绩及总分查询。
考生在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高考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7日17:00时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6月23日
为保证2015年广东高考录取工作的正常秩序,高等学校必须在当批次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任务,不得跨批次录取。各批次高等学校录取日程初步安排如下:
(1)提前批本科录取高等学校、第一批艺术类高等学校:7月6日-7月10日,其中提前第一批本科高等学校录取时间7月6日-7月8日,提前第二批本科高等学校录取时间7月8日-7月10日;
(2)提前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及“高校专项计划”本科高等学校:7月10日-7月11日;
(3)“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本科高等学校:7月12日-7月13日;
(4)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7月14日-7月21日;
(5)第二批A类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7月22日-7月30日;
(6)第二批B类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7月31日-8月4日;
(7)3+证书类院校:8月5日-8月8日;
(8)提前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8月5日-8月8日;
(9)第三批A类录取专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 8月9日-8月15日;
(10)第三批B类录取专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 8月16日-8月22日;
以上各批次进、离场时间如有变动,由省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2015年高考已经结束,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考生和家长们将重心转移到了高考成绩以及高考志愿填报。在等待高考成绩出来的时间里,各考生和家长们还需要好好的了解如何填报高考志愿。
1.2015年广东省在文科类、理科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五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平行志愿高校的志愿填报、投档方式参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2.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专科院校(含文科、理科)、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的各层次招生院校及第三批专科院校(含A类、B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3.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同批次进行。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中,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本科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在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时兼报音乐类和美术类校考专业,只能单独填报音乐类或美术类校考的专业志愿。填报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专业以及填报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本科专业,考生省级统考术科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类别的术科资格线。体育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
4.符合《广东省**委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15〕10号)有关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本科专业时,必须在本科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栏目中填报有关院校及专业。报考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的院校时,必须在“各类预科班”栏目中,根据本人的成绩与公布的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相关的院校及预科专业。考生在各批次本科院校预科班中只能选择一个批次一所院校。
5. “各类预科班”栏目中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三侨一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符合多项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类一所院校。
6.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在志愿表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相关栏中填报志愿。
广东省2015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届时5184广东考试服务网(www.5184.com)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布通知。
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是指同一志愿序号中的多个并列志愿。如第一批本科的第二志愿为6个平行院校志愿,这6个院校志愿并列,均为第二志愿。第一、二、三、四批的第二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各批次生源不足征集志愿和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也是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的特点: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批次清,分数清。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即先按分数排序,再按志愿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未录取考生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再投排序在后的考生;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投档,投档到有计划余额且排序相对在前的院校。
平行志愿”不是“平等志愿”,也不是“平行录取”。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有自然顺序,并不是只要成绩达到所填报的4个平行志愿院校录取条件,就可能会被4所院校同时录取。实际上,只要考生档案投到一所志愿高校后,就不会到其他高校,对每个考生而言投档录取机会只有一次。
2013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含A类、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高校志愿填报、投档方式按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专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第三批专科院校(含A类、B类)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2〕80号)、《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招〔2012〕19号)的规定,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时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
专家建议:理搭配平行志愿。在同一批次的一组平行志愿中,院校的搭配非常重要,既不要全部填报好院校,也不要全部填报差院校。可以填报2-3个好些的院校,填报2-3个稍差一些的院校,一旦好院校投不出去,还有稍差一点的院校保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