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组建于1952年,坐落在南方名城广州市。1981年成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5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建设行列;1999年、2007年两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估;2001年进入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985工程”)行列;2013年1月入选《中国大学评价》的“中国一流大学”行列;同年,再次进入“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2016年在上海交大“世界学术排名”中,整体进入300强,工科领域排名跃升至全球第22名。在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我校位列第235位,工科排名位列全球第22位;9个学科群入选国际高水平学科ESI前1%,3个学科群(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进入ESI全球前1‰,达到国际顶尖水平。今年9月,我校进入“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农学等4个一流学科入围“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华南理工大学设计学院位于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的广州大学城内,现有教职工84人,其中专任教师69人(教授16人、副教授23人),获博士学位占专任教师数的1/3以上;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1039人,拥有一支国家级教学团队。学院下设工业设计系、环境设计系、信息与交互设计系、服装与服饰设计系,拥有国家文科综合实验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机交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意与可持续设计研究院、当代艺术空间以及中国版画研究所等一批科研机构及教学平台。学院硬件设施完备、办学条件优良,拥有造型艺术实验室、服装设计实验室、陶瓷艺术设计实验室、模型制作实验室、创新设计实验室等实验教学设施与平台。
设计学院本科生培养方面具有工学与艺术学两个学科门类,工学类设有工业设计一个本科专业;艺术学类设有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本科专业。其中产品设计下设产品造型设计、陶瓷艺术与设计两个专业方向,环境设计下设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与设计两个专业方向,按专业方向进行特色培养。研究生培养方面,学院共有工学硕士、工程硕士、艺术学硕士3个全日制硕士学位点;3个硕士招生专业,分别为:设计学(工学)、设计学(艺术学)、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学院放眼全球,以推动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使命,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当代大学设计教育;培养具有开拓精神、全球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型创新设计人才。学生能够系统地掌握学科相关理论知识与技能并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创新思维及现代设计理念。
学生在学期间成绩达到学校规定,可以辅修主修专业所属本科专业目录专业类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者可获得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证书。成绩优秀、符合推免资格的毕业生可保送研究生,保送比例近年为毕业学生总数的10%左右(以教育部及学校当年有关规定为准)。
- 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 -
设计学专业(艺术类)
本科招生|章程
▼
招生简介
招生计划
备注:
“0”计划的省(区、市)考生成绩达到录取要求者,将使用未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表中未列数字的省份2018年该专业(方向)暂不招生,考生即使参加考试,成绩无效。专业考试后将视校考生源情况调整招生省份生源计划。
2018年我校设计学(艺术类)涵盖的环境设计专业(专业代码为:130503)计划招收55人,产品设计专业(专业代码为:130504)计划招收55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代码为:130505)计划招收30人,以上三个专业学制均为全日制本科四年。
报名事项
(一)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以上三个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考生。
(二)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具体要求参见各考点报名系统
注:
广东省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在220分以上(含220分)方可报名。
(三)
报考我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的考生,我校只承认其第一次术科考试成绩,多次成绩无效。设点省市考生必须在当地考点参加术科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四)
非设考点省份考生仅限到广州考点参加术科考试。港澳台地区考生需到广州考点参加术科考试,文化课需参加联合招生考试。
(五)
考试中需严格按照试题要求绘画,凡随意添加物品或物品数量、明显更改形状和颜色的考卷视为无效。
(六)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我校设计学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考试费175元/人,广东省外考点210元/人。学费标准以广东省发改委收费标准为准(目前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专业考试安排
(一)
考试科目:
素描、色彩
(二)
按学校相关规定,录取至产品设计专业和环境设计专业的学生在九月份入学报到注册后一周内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表。学生如不按要求填报专业方向志愿,则视为服从调剂。产品设计专业包括产品造型设计方向、陶瓷艺术与设计方向;环境设计专业包括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公共艺术与设计方向。学生入学后3周内根据产品设计专业和环境设计专业的专业方向规定人数及参加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结合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确定专业方向,进行特色培养。
(三)
各考点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注:
各省外考点仅限本省考生报名,非设考点省市考生仅限到广州考点参加术科考试。报名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各考点实际公布为准。
认定及录取办法
(一)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术科考试成绩划定“全国统一合格线”,择优认定;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统一合格线”者,我校将不发放合格证,并视具体情况调整招生省份生源计划。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我校将于2018年4月中旬提供在线打印《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仍需按照本人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文化课统考。
(二)
我校设计学专业(艺术类)计划采用文理综合编制原则,不区分考生文理科类。在取得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广东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220分以上(含220分)﹞及《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者,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注:
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文/理)” 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准。
(三)
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注:
上述办法将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精神为准
备注
本实施办法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20-87110737(招生办)
020-39380729(设计学院)
信访电话:
020-87110195、020-39380726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往期回顾
在线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