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素质全面、个性彰显的创新型人才,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体育工作,擦亮品牌,建设活力校园、幸福一中。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文件要求,现将我校今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范围
二、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特长生,均须符合茂名市市直2020年中考报名条件,参加茂名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思想品德表现好,身体健康,有志于发展体育特长,服从学校的训练与比赛安排(凡报考者均视为认同此要求),且有志报读体育、艺术类高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每位考生特长生专项不可兼报,只能选择一个专项参加考试。学校根据志愿顺序录取。各类特长生身高、年龄等要求如下:
(一)体育特长生
1、年龄要求:2003年9月1日后出生,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以比赛成绩为准)以上或身体条件特别突出者可放宽到2003年1月1日。
2、身高要求:篮球男子175厘米以上,中锋及大前锋186厘米以上;田径165厘米以上;女子均155厘米以上。
(二)音乐特长生
音乐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均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舞蹈专项的考生,男生要求身高170cm及以上,女生要求身高158cm及以上。
(三)美术特长生
美术类考生在报名时需进行色觉测试,凡色盲者不得报考美术特长生。
注意:考生的身高测量、色觉测试由各报名点安排专人负责,并在报名存根上面签名,以示负责。
三、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6月13日-6月20日(含周六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报名。
四、报考办法
报考体育类、美术类、音乐舞蹈类的考生必须本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点报名;报考书法类、音乐非舞蹈类的考生可由家长或老师代报。考生只能报一个专项,不能到不同报名点兼报,否则责任自负。
报名须携带彩色大一寸照片3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中考准考证号码。考生现场接受报名点的测量身高或色觉测试。
温馨提示:报名者必须戴口罩并接受测量体温。
五、考试组织
局直属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术科考试由市一中、市十六中、市十七中统一部署实施,三校轮流主办。三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特长生招生工作。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市招生委员办公室和局直属学校管理科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局体育卫生和艺术科和教育教学研究室提供业务指导。在招生选拔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如遇到恶劣天气,另行通知改期考试。)
2.地点:市十六中北校区
考生于6月27日上午7:00-8:00持报名回执和二代身份证到考场报到,不得带手机进入考场。家长不得进入考场,音乐考生的乐器由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搬到候考室。
七、考试内容及办法
(一)体育特长生
现场进行专项术科考试,满分为100分。
1.田径专项:考试内容分为素质和专项两部分,其中素质占总分的40%,专项占总分的60%。素质考30米跑和立定跳远,专项可选择开设项目中任一项。开设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
2.篮球专项:考试内容:身高(10%),四线折返跑(20%),助跑摸高(10%),半场运球绕杆投篮(15%),一分钟投篮(15%),实战比赛(30%)。
3.足球专项:考试内容与标准如下,总分100分,有四项测试:①20米传球(传准)(20分),②20米运球绕杆射门(30分),③5×25米折返跑(20分),④教学比赛(30分)。
(二)美术特长生
1.考试内容为素描,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素描的评分标准:
(1)构图、布局的合理性(10分);
(2)画面中空间关系合理,物体质感、量感表现正确(40分);
(3)画面的整体黑、白、灰关系和虚实处理(30分);
(4)有完整的视觉效果和主次关系(20分)。
3.美术考生按考场公布的试室进行考试。
4.美术考生请自带画具(包括画板),考试用纸的规格为四开,由考场提供,一律不准自带考试用纸。
(三)书法特长生
1.考试内容是临摹作品和命题创作,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300分。
(1)临摹作品:考生用毛笔完成临摹作品2幅,其中一幅临摹作品要用楷书完成,另一幅临摹作品字体可以自选(除楷书外任选),20字以上,各100分。
(2)命题创作:创作8字以上的词句或五言诗(20字以上)作品一幅,字体不限,100分。
2.书法考试要求
(1)临摹作品要求较好地掌握原帖的技法和风格特征,并表现原帖的精神面貌。
(2)命题创作要有较高的创作能力,用笔精到、结构生动、章法美观。考生不得签名,只写日期,落款和谐完整。
3.书法考生要求
(1)书法考生按考场公布的试室进行考试。
(2)宣纸考试用纸由考场提供(四尺对开),一律不准自带考试用纸。
(3)考生要自带两本不同字体的字帖(其中一种是楷书)和书写工具(毛笔、墨汁等)。
(四)音乐特长生
初中升高中音乐特长生考试主要是考核和检测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和演奏能力以及舞蹈表演能力等,通过考试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的学生。
1.考试科目为声乐、器乐、舞蹈、视唱练耳,其中视唱练耳为考生必考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分为A、B、C、D四个组合,考生可任意选择。(其中C、D组合是高考舞蹈专业方向考生选择。)
A组:声乐(35分)+器乐(35分)+视唱练耳(25分)+加试[舞蹈](5分)
B组:第一器乐(35分)+声乐(35分)+视唱练耳(25分)+加试[第二器乐](5分)
C组:舞蹈(35分)+器乐(35分)+视唱练耳(25分)+加试[声乐](5分)
D组:舞蹈(35分)+声乐(35分)+视唱练耳(25分)+加试[器乐](5分)
应试乐器限定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小军鼓、马林巴、排鼓、爵士鼓)等。
2.考试科目声乐、器乐、舞蹈、视唱练耳的内容要求。
(1)声乐考试:背谱演唱完整的声乐作品一首(民声、美声、流行均可,强调主项为声乐的考生不得演唱通俗歌曲;考官会结合考场情况选择喊停,时长约2分钟),不可自带伴奏,现场钢琴伴奏,要求声音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吐字清晰,能较好地表现歌曲。
(2)器乐考试:背谱演奏一首完整的器乐作品(乐曲、练习曲、奏鸣曲、赋格曲、前奏曲等均可,强调主项为器乐的考生不得演奏流行曲和歌曲伴奏曲;考官会结合考场情况选择喊停,时长约2分钟)要求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能较好地体现作品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3)舞蹈考试:基本功测试(肢体软开度、弹跳能力等)和舞蹈作品一段(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体育舞蹈等舞种均可,强调主项为舞蹈的考生不得表演街舞和爵士舞;考官会结合考场情况选择喊停,时长约2分钟),考生自备伴奏光碟和U盘。
(4)视唱练耳考试:
①视唱(10分):考生视唱简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视唱题是现场抽题,钢伴考官给出标准音和旋律的第一个音,考生按照试题要求,演唱唱名并划拍或击拍。
②练耳考试:
单音(5分):考生现场听单音,用唱名或“啦”模唱。
节奏模唱(10分):节奏为四小节,考生可用“哒”模唱,也可击掌模仿节奏,节奏共弹奏三遍。
3.音乐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1)根据考生报名人数多少,分2批考试,上午、下午各一批,请音乐考生留意自己的考试时间,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按照考场安排的考试顺序进行考试。
(2)考场现场只提供钢琴,考生报考其他乐器需自备。
(3)舞蹈考场提供播放设备供考生在考试时播放音乐,请考生自备伴奏光碟和备用U盘各一份(仅存放一首考试伴奏相关乐曲,格式为MP3),如发现有与考试伴奏无关的其他资料,该光碟和U盘不能带进考场,不得使用手机播放音乐,违者当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4)声乐考试现场有钢琴伴奏考官,考生不得另带钢伴进考场,也不得带音响设备伴奏。
八、录取时间、办法
由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市招生委员办公室和市局普通高中教育科监督,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校的实际需要,在2020年中考成绩公布后,7天左右进行划线录取。市一中第一批录取,特长生的录取结果和录取说明报送市局普通高中教育科备案。
【一】市一中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
1.文化成绩:不低于茂名一中最低录取(市直)分数线的40%。
2.术科成绩:按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田径每类项目、篮球足球每个位置原则上只取1人,身体条件及专项成绩突出者增加1人),如果男子低于65分,女子低于50分原则上不予录取。
3.比赛成绩:参加市直属田径运动会或县区级田径比赛或以上级别比赛成绩进入前三名且达到或达到或接近二级者,如果考试时受伤病困扰,经学校招生小组提出其专项成绩可按可参照比赛成绩占70%,考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进行录取。
4.录取:在文化、术科双双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各项目及位置以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最后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年龄、身高等因素讨论决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批。
【二】市一中美术、书法、音乐特长生录取办法
1.美术生25人录取办法
(1)专业最低分数线,以计划招生人数×3的名次分数为最低分数线,即:美术前75名。
(2)文化最低分数线:市一中普通生最低录取(市直)分数线的70%。
(3)当专业和文化成绩两科都到达最低分数线后,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①按专业排名从高到低分录取前3名;
②按文化排名从高到低分录取前3名;
③剩余名额19人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考生综合分=专业成绩×7.9×60%+文化成绩×40%
2.书法10人录取办法
(1)专业最低分数线,以计划招生人数×3的名次分数为最低分数线,即:书法前30名。
(2)文化最低分数线:市一中普通生最低录取(市直)分数线的70%。
(3)当专业和文化成绩两科都到达最低分数线后,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①按专业排名从高到低分录取前1名;
②按文化排名从高到低分录取前1名;
③剩余名额8人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考生综合分=专业成绩×2.63×60%+文化成绩×40%
3.音乐生15人录取办法
(1)专业最低分数线,以计划招生人数×2.5的名次分数为最低分数线,即:音乐前38名。
(2)文化最低分数线:市一中普通生最低录取(市直)分数线的70%。
(3)当专业和文化成绩两科都到达最低分数线后,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①按专业排名从高到低分录取前8名;
②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7名;
考生综合分=专业成绩×7.9×60%+文化成绩×40%
(二)录取过程遇到同分情况处理办法
当专业划线遇到同分情况都算入围,按程序划线,然后再按文化线由高到低录取;当文化划线入围遇到同分情况,则从专业由高到低录取。
本考试实施办法解释权属市局普通高中教育科高中特长生三校联考考务组。联系电话:0668-2790993。(转发一中招生简章,以一中官方信息为准)
茂名市第一中学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