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发布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公告。本次考试考场设在广东省深圳市,视澳门报名人员规模,也可以同时在广东省珠海市设立考场。
符合条件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可以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
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公告中对报名条件做了详细规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三)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经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认许,在律师、大律师登记册上登记,且未被暂时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大律师,或者在澳门律师公会有效确定注册的执业律师;
(四)具有累计五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五)职业道德良好,未有因不良名誉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惩处的记录;
(六)能用中文书写法律文书,能用普通话进行业务活动。
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0时至11月26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
报名参加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人员应当参加由司法部组织的有关法律知识培训,经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具体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国法律史,内地司法制度和律师职业道德,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具体公告可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