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新旅程/NEW TERM
NEW TERM
● 2021级的萌新们!学校有很多助学项目,但申请这些助学项目首先要通过困难认定哦!困难认定是很重要的,同学们一定要认真了解!
#01申请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各项济困助学方面政策实行的基础工作。认定结果为以下工作提供依据: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申请国家助学金等;
(3)参与部分需要贫困生身份的勤工助学岗位;
(4)发放临时困难特殊补贴等。
特别提醒:
想在大学期间申请相关助学金项目或勤工俭学的同学,切记一定不要错过学期初的认定,这个是所有助学项目的资助依据。
#02 划分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要由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根据扶贫、民政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按统一的工作流程和认定分析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进行确定。
#03 返校前准备资料
一、入学返校前。学生入学前,须向户籍所在地或父母核实本人家庭是否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如属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学生都需备齐相关证件复印件,入学时交学校审核确认。
二、入学后提交资料。入学后,学校开始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时,需要先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在广东省教育厅查询下载或下载文后的附件),《申请表》不需要加盖公章,学生只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在《申请表》上勾选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相应事项,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送学校核对、存档备查。
#04 申请流程
一 、 学生申请阶段
申请认定的学生需如实填写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 、 各系部评议审核公示阶段
班级/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提交申请的学生名单及填报材料进行评议、审核,最终确定本年级(或专业、班级)的学生困难认定分析分数及名单,报各系部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由辅导员进行系统审核通过。
系部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姓名及困难认定量化得分在系部网站或宣传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三 、学校审核公布
学校审核后,由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数据导入广东省资助管理系统。省助学办公室将统一审核确定学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学生名单。届时学校将再进行困难学生名单公布。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认定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1、特殊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主要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
3、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用。
#05 特别说明
一、学校将定期组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访工作,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名单以省助学办公室最终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二、学生困难生认定申请程序:
(1)学生向学校(系部学工办)申请;
(2)学校审核;
(3)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
(4)无异议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特别说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当学年有效。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单以第一学期认定结果为准。
诚信作为责任需要我们来担负
申请贫困生助学金
这是国家对我们的帮助
也是对我们的投资
望真正有需求的同学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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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同学们点击下面链接即可下载附件:
附件1:2021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初稿).doc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pdf
附件3:2021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初稿).xlsx
学生处
微信公众号|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转自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