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精神,《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中明确规定“高校师生员工开学前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请各部门、各学院提醒师生在开学前,按规定完成个人核酸检测,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