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扩招】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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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扩招】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简章

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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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职扩招

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简章

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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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2021年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130人;招生专业:4个;学制:2年或3年;培养方式: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

02

以上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考试院公布为准。学杂费等按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

03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单位)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2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双元育人、双重身份,交互训教、工学交替,岗位培养、在岗成才”的基本思路,我校拟开展2021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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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模式

校企必须共同制订和实施招生招工方案,共同开展招生宣传、考核、录取等招生招工工作。学校可根据不同生源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开展招生与招工:

(一)先招工再招生。该模式招收生源对象为企业在职员工,由企业推荐符合广东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在职员工报考,企业联合学校共同组织自主招生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录取注册为在校生,实现员工的学生身份。

(二)招生与招工同步。该模式以自主招生形式实现,学校与企业共同签订合作协议后,共同制订招生(招工)方案,学生报名参加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考试后,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方可录取注册,实现学生、员工双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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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招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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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养方式

(一)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

(二)通过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录取的考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我校负责。

(三)通过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的考生在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高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四)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学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二)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三)现代学徒制考生在办理录取手续前必须已和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四)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相关考生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考方式

符合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且获得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凭已获得考生号直接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考生不得再修改已填报个人信息及院校专业志愿。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

01

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根据系统指引阅签诚信承诺书,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关系等信息,获取报名号、绑定手机号,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并经核对信息无误后根据实际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请与我校联系。

以下为报考考生须上传的证明材料:

广东省户籍考生

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符合条件的港澳考生上传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上传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

须上传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现代学徒制考生

满足上述1、2、3条件之一的现代学徒制考生还须上传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或在录取前向我校提供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退役军人考生

满足上述1、3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须上传本人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温馨提示

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拟报考院校专业、各类专班的报考条件、办学地点、办学形式,结合自身实际及拟报考院校各类生源专项计划安排,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招生院校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先向我校咨询,明确本人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后再填报院校专业志愿。报名及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不得修改已填报的个人信息或院校专业志愿。因未认真查阅或向我校咨询院校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而无法获得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已参加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考生报名号的考生无需再提供户籍和高中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02

考生身份类型确认

退役军人指符合相关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

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和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

高素质农民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以上四类人员的考生身份,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03

院校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001

高职扩招考生报考资格审定工作实行网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我校先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以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可联系考生线下提供补充证明材料。由于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我校无法联系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002

现代学徒制试点报考考生资格由我校会同试点合作企业联合审定,且只能录取试点合作企业在岗职工。我校须根据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户籍信息、学历信息、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外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参保情况及与本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

003

我校在审定考生报考资格时指定专人按流程进行审核及复核,在系统中将报考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通过”,并打印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填写报考资格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考生一经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我校打印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004

对于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考生不得再修改院校专业志愿。

005

我校将严格落实考生资格审查责任,严格审核考生高中阶段毕业证明等材料,防范杜绝考生以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获取报名资格,不得审核通过无有效高中阶段毕业证明材料的考生的报考资格。

04

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05

报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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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测试

(一)测试形式与内容

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开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入学测试卷面满分值为2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满分值10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100分,根据考生类别进行成绩折算总分,折算后总分满分值均为100分。各院校可将“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合卷进行测试,可按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进行组织。

(二)考核方式

1.笔试

(1)时间:初定2021年10月9日

(2)地点:待定

(3)费用:免费

2.成绩折算

(1)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可免文化素质考核,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考核,按职业技能考核卷面成绩×1计入考生总分,满分值100分。

(2)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职业技能考核,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化素质考核,按文化素质考核卷面成绩×1计入考生总分,满分值100分。

(3)其他考生按文化素质考核卷面成绩×0.4+职业技能考核卷面成绩×0.6计入考生总分,满分值100分。

3.免试

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院校专业相关的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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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录取

1

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工作拟于10月18日-25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

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考生类型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高者优先录取。

3

拟录取名单确定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核、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测试结束后,我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相应功能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查,考生必须确保个人考生号、身份证号码等报考信息真实并符合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要求。如在核查过程中,因填报信息虚假、2021年已被高校录取(含录取后不报到)等情况,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测试成绩及专业排名,所缺名额直接顺延后续考生。

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10月底,由我校统一发放。

4

新生注册与复查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缴交学费。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须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要严格核查新生报到所持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阶段毕业证明等材料是否同考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一致;同时采用网上核查、与颁证单位确认等多种方式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学历文凭、户口资料、劳动合同等各项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招生院校按规定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

八、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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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0668-29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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