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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民法典》
6月24日下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在8楼大会议室召开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董事长侯德富、党委书记张国林、校长黄玉山及其他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张国林书记主持学习会。 张国林书记在会上首先传达了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他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建设道路上的里程碑事件,也是建国70年法治建设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民法典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了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民主立法的典范,同时也是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高校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要承担着引领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学习好、宣传好、践行好民法典,是高校的重要职责。 董事长侯德富在讲话中表示,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无疑是对新颁布的民办教育法一个很好的补充。民法典对于民办教育今后的发展至关重要,民法典的实施能更好地保护和促进我国的民办教育事业。当前,民办教育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我校要在民法典精神的指导下要抓住机遇,组织好、规划好下一步的发展计划,使我校在民办高等教育中迈向更高的台阶。 校长黄玉山在讲话中表示,在今后,要将学习民法典的相关内容纳入到教师的专题学习内容中,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立法精神。要把普法纳入干部培训、教师培训的专题,扎实开展教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校师生对民法典的认识。 会上,其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纷纷发表了对民法典学习的感悟和看法。(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