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宣传】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资助项目一览表(附:政策热点问答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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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宣传】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资助项目一览表(附:政策热点问答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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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资助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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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热点问答汇编

第一部分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项目

问:我院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哪些项目?

答:“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近年来,我院已建立完整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以下: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入学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等项目;

2.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等资助项目;

3.我院对通过贫困认定的所有学生进行资助,部分提供校内勤工助学的机会,对未通过贫困认定因突发意外、疾病造成临时困难的学生,进行社会助学金和校内助学金资助;

可以说,我院已在制度上保证每一位考上我院的学生能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上大学的机会。

问:高校学生就读期间每年能申请多少资助资金?

答:高校学生各项资助项目的资助资金各有不同,如最高的建档立卡学生可达17410元(不含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

1.对于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获得8000元/学年的国家奖学金(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不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可获得2000-4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

3.对于品学兼优、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获得5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不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4.对于有需要的学生,每年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

5.对于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全额免除学费,另可在户籍地获得7000元/学年的生活费补助;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固定岗位可以获400元/月,临时岗位20.3元/小时;

7.学院已建立企业基金会,对特定优秀学生发放1000-3000元/学年社会助学金;

8.其他如入学绿色通道、“助梦扬帆”项目、临时困难补贴等关爱资助项目。

上述各类奖助学补贴详见《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一览表》(附件1),因此,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可以申请资助,安心入学。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如何解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答:大一新生在入学报到前按照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指引(见下文第二部分)准备好相关认定材料,入校后向学院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院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学费、住宿费问题的解决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为辅;

2.生活费问题的解决以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为主。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怎么办?

答:学院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入学前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认真准备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相关材料。学生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报到注册,就学期间根据情况享受学院各项资助政策。

第二部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结果,是政府、学院分配资助金额,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等各类资助资金的主要依据和参考因素,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文件规定,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原则。

问:哪些学生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要由省教育助学管理办公室和学院,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根据扶贫、民政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按统一的工作流程和认定分析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分级的行为。

问: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学生入学前,须向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具体部门以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各表格中各项目的具体要求为准)核实(申请、认定)父母及本人家庭是否为以下情况,并在入学时按情况备齐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部门下发的《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或《扶贫手册》;广东省外户籍的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建档立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已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交户籍地扶贫部门核发的建档立卡相关证件;

2.特困供养人员:持有民政部门下发的《五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

3.孤儿:未满18周岁的提交民政部门下发的《儿童福利证》;满18周岁的可提交儿童福利机构或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复印件;事实孤儿的认定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详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附件2);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持有民政部门下发的《低保证》,且《低保证》有按时年审记录,若无年审记录请到银行网点打印近六个月的补助金的流水帐单;

5.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有工会下发的《特困职工证》或区/县级以上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或相应工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

6.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收入家庭证书、低保边缘家庭证书、低保临界家庭证书;

7.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持有民政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省民政厅印制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省民政厅印制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

8.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持有《因公牺牲警察证明》等;

9.残疾人:父母为残疾人或学生本人为残疾人的并持有区/县级残联下发的在有效期内《残疾证》等;

10.一年内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受灾严重:家庭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农田毁坏,生产生活资料受损严重,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需政府给予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以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如民政部门实在不能出具的,由村或街道出具的证明作为参考),证明需写清楚受灾时间(具体到受灾月份)、受灾原因、经济损失情况等;

11.一年内家庭遭重大突发意外事件(不含自然灾害):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提供村委(或居委)有关证明,公安、消防或民政部门等出具的认定书或救助证明,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明等予以佐证。

12.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参照医疗保险中的定义,需提供县级以上或三甲医院诊断证明,证明中需显示何种疾病并盖医院公章,医生签名;

13.父母失业:提供镇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或失业证;

14.家庭在学情况:若家中2人(含本人)以上在上学,则复印家庭户口本、其他在学人的学生证。

温馨提示(辅助查询官网):

(1)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http://210.76.68.130:808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ntication.do

(2)省民政厅提供的“低保”和“特困”人员查询功能http://jiuzhu.guangdong.网址未加载/saas/urbansub/queryMemberForPublicityAction.do?act=forward输入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可查询学生的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身份。其中社区(村)一列中是“XX居民委员会”的为城市,是“XX**”的为农村。

(3)残联提供的残疾人信息查询网址,可确认全国残疾人信息。http://2dzcx.网址未加载/cdpf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划分困难程度?

答: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3级。通过“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由广东省教育厅统一、规范的按照各项指标分值做科学计算,依据分值高低划分困难等级。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每学期开学后,学院开始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申请认定时,需要提交:

1.填写好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学院随通知书寄出,亦可在广东省教育厅查询下载,A4双面打印)。《申请表》无需地方乡镇、**意见及盖章,学生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在《申请表》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相应选项中勾选与本人及本人所在家庭实际情况相符的项目,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送所在学院核对、存档备查;

2.填写好的《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附件4)及相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

3.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家庭成员页;

4.注意事项:学生填写表格及提交的材料坚持真实、诚信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蓄意误导,应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的通知》(附件5)及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调整指标解释》(附件6)等文件精神执行。更多材料、帮助,可以查询本汇编所附相关网址及咨询途径。

问:学生申请资助的程序是怎样?

答:1.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2.班级评议→3.二级学院审核、评议、公示→4.学工部核准公示→5.奖助学领导小组审议→6.学院领导办公会审定→7.上报省教育厅审核→8.发放资金。

问:是否所有学生都要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答:不是。是以自愿为原则申请。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才可以申请各项资助项目,比如: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等等。

第三部分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

问:新生入学前,无法筹集学费和生活费,可以申请哪些资助?

答:新生入学前,无法凑集足够资金解决学费和生活费,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等资助。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外,广东省财政设立的资助政策不可以同时享受。

问:已获得的专项资金资助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报到或退学的,可以取消资助资格吗?

答:可以的。各高校以及各县(市、区)负责收回资金。

问:大学就读期间,还有哪些专项资助项目?资助标准如何?

答:为帮助特殊群体学生完成学业,我省还设立了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等项目。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15000元。我院设立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社会助学金、校内资助,最高金额3000元/年。

问:是否所有少数民族学生都可以申请“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如果不是,资助对象是哪些学生?到哪里申请?

答:不是。资助对象是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2013年及以后通过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高校(含省外高校)的少数民族本专科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工作部门申请。

问: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到哪里申请?

答:只要是我省户籍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大学生(包括本专科生),都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或在广东省残联网站申请。

第四部分 国家助学贷款

问: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贴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一种助学方式。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组织实施,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20年起,新生统一申请生源地贷款)。

问: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或暂时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含学费和生活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预科生,都可以通过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或学院学生资助部门办理助学贷款。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是什么?可以申请多少金额?

答: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部分生活费。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

问: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是多久?还本宽限期有多长?

答: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还本宽限期。贷款到期日期不变。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人行的有关规定执行,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问: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资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核,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回执,高校录入学生贷款回执,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问: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学生需登录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网址未加载/)完成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同时提供学生个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户口本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问: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否需要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去办理?

答: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一同去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缺一不可。续贷则只需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去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或远程办理。

第五部分 国家助学金

问:什么是国家助学金?

答: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助学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问: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2000元-4000元/学年,分三档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学院根据当年情况确定,平均资助3300元/人。

问:在哪里申请国家助学金?

答:一般是入学注册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问:哪些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

答:在我院就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以申请,由学院依法依规确认后,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问: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可否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答:可以。

问:国家助学金如何申请、评审和发放?

答: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10月,通过贫困认定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可在班级群、官网下载)。

第六部分 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问:建档立卡补助对象是哪些学生?

答: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广东户籍(肇庆、惠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湛江、茂名、阳江、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

问: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免学费补助标准为省内公办高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专科学生免交学费(不含住宿费),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在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补助每人每学年7000元。

问:外省的建档立卡学生可以申请吗?

答:不可以申请广东省的建档立卡免学费和生活费资助,但可以申请贫困认定,获得国家助学金,按最高标准4000元/学年发放。

问:在广东省内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如何发放生活费补助?

答:2018年秋季学期起,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财政发放生活费补助。

第七部分 2020级新生资助政策查询咨询途径

1.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卫职院招办,访问学院学生工作部官网:http://www.gzws.edu.cn/department.asp?name=xs&departmentid=158&bid=130&t1=135,132,131,可以查询我们最新政策和指引,时时更新,留言请通过QQ;

2.新生所属班级QQ群号,可与同班同学交流或向班级助理(学长)咨询;

3.学院2020级新生资助咨询QQ:3444376441

4.职教云,2020年广卫助学(通过职教云扫码进入班级):

5.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学生资助(http://www.xszz.cee.edu.cn/index.php/lists/10.html)

6.学校咨询电话:86201900-3051

http://www.gzw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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