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2〕6号)精神,为做好玉林师范学院2022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玉林师范学院(国标码10606),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语言学家王力的故乡、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广西东南部的千年古城、对接沟通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湾经济区重要通道和关键节点的玉林市,有东、西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00亩,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目前共有65个本科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888人,教职工1492人,其中专任教师1111人,正高职称15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80%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108人。
二、招生计划
面向广西招收地方公费师范生510名。分别是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135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85名、英语专业63名、物理学专业58名、生物科学专业64名、化学专业48名、体育教育专业57名,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考生填报志愿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玉林师范学院2022年地方公费师范生
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协议县(市、区)安排,到定向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体检结果合格。其中,化学、体育教育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三)报考定向培养考生应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高考统考,高考总分应达到2022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高考,且高考文化总分和体育术科成绩均达到2022年广西体育类专业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且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四、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符合报读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玉林师范学院地方公费师范生相关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
1.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生物科学、化学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的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
同批次进档考生出现同分时按照以下规则排序:
文史类: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综合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其中,报考英语专业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数学科成绩。
理工类: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综合科成绩—语文科成绩。其中,报考英语专业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语文科成绩。
2.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的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按照文化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同批次进档考生出现同分时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文化总分(含加分)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位次、文化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且符合录取要求的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报读公费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三)签订协议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玉林师范学院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制订,玉林师范学院印制。
2.玉林师范学院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该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玉林师范学院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四)复查备案
玉林师范学院将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其入学资格条件进行相关审核,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如复查不合格(包括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我校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
五、培养方式
(一)培养形式。学历为本科层次,学制为4年。
(二)学籍管理。按照玉林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学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六、相关政策
(一)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玉林师范学院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七、联系方式
1.“玉师招就”微信公众号
2.招生服务网:
https://zjw.ylu.edu.cn/
3.咨询电话:
07752666516 ,2670086
18078705946(微信同号)
传真:0775-2670086
八、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请查阅玉林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九、本简章由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来源 | 招生办公室
审核 | 肖霞 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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