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园里还有这样一群“英俊”的人
他们曾背上行囊,披上军装
他们曾奔赴前线,挥汗如雨
他们曾咬牙坚持,目光坚定
披荆斩棘,尽显英雄本色
他们就是光荣的信科退伍军人
退伍不褪色,在迷彩先锋队延续军旅生活
为了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学校退役士兵,同时充分发挥退役大学生正能量作用,增强团队的团结凝聚力和责任感,带动更多大学生热爱国防,献身国防,经院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迷彩先锋队!
有一种说法
“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
虽然脱下了军装,他们仍有自己的战场
舞台虽不同,本色永不改
他们,
不忘初心,永葆军人本色
使命
听党指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军人的纪律意识和优良的作风,带动全校学生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用军旅文化带动校园文化,服务全校师生。
活动内容
1、团结凝聚退役大学生,帮助适应返校学习生活,增强集体归属感,树立和维护良好群体形象,帮助、引导退役大学生在校的发展。
2、在“先锋队”军事训练教导员的指导下开展武装军事技能训练和户外拓展活动,帮助校内有志投身军营的学子提前体验部队生活。
3、协助学校武装部宣传国防教育思想和爱国主义思想,普及国防教育知识,协助开展国防教育、征兵宣传、退役士兵管理工作工作,延续部队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展现军旅文化,切实把军营的优良传统传播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成绩
在2019年5月22日,“先锋队”的队员整装待发,前往桂林市七星区人武部参加了由警备区同意筹划的**点验活动,队员们神采奕奕,整齐大方,获得了部队领导一致好评,并给予了奖励。
好男儿,信科儿!当兵去!
服兵役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根据中国兵役法的规定,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公民必须担负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组织的光荣义务;兵役制度是中国军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关于参军、服役及退役等各种制度的规定。
大学生参军服义务兵役相关优待政策
1.协助办理保留学籍和学费补偿手续。①高校录取新生不用到录取高校报名注册及缴纳学费,由县(区)征兵办协助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后入学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等待遇。②在校大学生由县(区)征兵办协助办理保留学籍和学费补偿手续。
2.转干提干。大学新生、大学在校生,入伍1年后可以报考军校,完成军校学历教育毕业后转为干部。作战部队的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校学习毕业后转为干部。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推荐提拔为干部。大学生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优先改选为士官。
3.国家每年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安排5000人以内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4.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8.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含往届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和成人高校学生),按规定给予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的学费资助或补偿代偿。
9.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1.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2.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直接获得学分。
13.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14.大学生(含新生、在校生、毕业生)一次性鼓励金。桂林市政府从2016年1月起,给入伍的本科生发放6000元、专科生发放4000元一次性鼓励金(新兵补入部队前由县区民政部门发给本人)。
15、灵川县政府在桂林市政府给每位入伍本科生发放的6000元基础上,再发放1000元。
政策中1-13项为国家、自治区层面为入伍大学生提供的优惠政策,14项为桂林市政府在国家、自治区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提供的优惠政策,15项为灵川县政府在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提供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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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征兵优惠政策
一、一次性奖励及补助
(一)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学校给予批准入伍的在校学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二)视力矫正手术补助。凭《入伍通知书》及视力矫正手术证明,学校给予一次性补助视力矫正手术费2000元。
二、学籍与学业优惠政策
(一)学籍保留。参军入伍的学生,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至退役后2年。
(二)放宽转专业限制。退役复学的学生,可转入与原就读专业的学制相同的其它专业学习,不占学校转专业名额。
(三)免修课程及成绩认定
免修课程
(1)参军入伍学生可免修《体育Ⅰ、Ⅱ、Ⅲ、Ⅳ》(2019级以前8学分、2019级及以后4学分)、《军事理论》(2学分)、《军事技能》(2学分)、《形势与政策》(2学分)5门课程,共15.5(或11.5)学分。
(2)公共选修课:可免修6学分。
(3)创新创业学术讲座(0.5学分)、创新创业实践训练(2学分)2门,共可免修2.5学分。
成绩认定
(1) 免修的《体育Ⅰ、Ⅱ、Ⅲ、Ⅳ》、《军事理论》、《军事技能》课程,其中体育类课程以85分计,《军事理论》以85分计,《军事技能》以良计入成绩,入伍前已修的,成绩可以按最高成绩计。
(2)免修的创新创业学术讲座、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形势与政策》课程,入伍前已修课程的,成绩高于75分的,可按实际分数计;低于75分的,按75分计。入伍前未修课程的,按75分计。
三、评优评奖优惠政策(一)学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当年,同时满足无违纪处分、无科目补考、体能测试达标、符合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的,优先推荐。
(二)学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等其它评优评奖中,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参军报国,无上光荣。
信科儿们,当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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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 张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