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4月26日(星期天)按5月4日(星期一)的教学工作安排,5月9日(星期六)按5月5日(星期二)的教学工作安排。各单位要及时将放假时间及上课调整情况通知相关教师和全体学生,确保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转。
二、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扎实做好师生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对师生进行各类安全警示教育,重点开展防溺水、防灾避灾、防诈骗、交通安全等警示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要提醒师生员工节日期间减少出行,外出必须佩戴口罩,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无特殊情况,在校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二)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1.各单位、各防疫工作组要切实强化阵地意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联络组要做好学校24小时总值班,安排好应急车辆,做好疫情信息报送工作;
3.后勤基建处、疫情防控组、物资保障组要做好供水供电、食堂膳食供应、校园疫情防控和物资保障工作,确保师生用水、用电、用膳正常供应,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4.人事处(离退休党委)、学生工作处(部)、后勤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组要加强师生排查管控工作,做严做实网格化管理,切实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持续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管理,继续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党委宣传部、宣传组要做好舆情舆论引导和节日防疫宣传工作,确保形成和谐的校园氛围;
6.保卫处、安全管控组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及校门管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7.学生工作处(部)、学生排查管控组、开学工作组、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在校学生的管控工作,提前做好后续学生返校准备,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8.教务处、教学综合组要统筹安排好 “五一”节假日期间教学工作;
9.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组织纪律保障与督查组要加强节假日廉洁教育,做好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和督查工作;
10.教育技术中心(实验设备中心)要做好实验室和网络维护保障工作,确保实验室和网络安全;
11.其他部门按工作职责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防疫等工作,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三)严格落实节假日带班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玉林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的通知》(玉师院党办发〔2018〕2号)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在岗值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的有关规定。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玉林师范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玉师院院字〔2018〕91号)及时妥善处理。
学校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来源 | 门户网
编辑 | 林秋玲
责编 | 农丽兰
审核 | 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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