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籍处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各年级学生学业考核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统计、核实,对学业不达标的学生及时作出如下学籍处理:
1.对于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作学业警示告诫处理。
(1)学业警示告诫的处理时间为7月25日前;(2)各学部学业警示告诫结果要及时通报本学部学工部门,并于7月25日前将结果汇总,书面报送教学科研部和学生工作部备案;(3)受到学业警示告诫处理的学生,在原班级跟班试读。
2.经常规补考后,不及格科目实行重修;
3.所修读的课程经补考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以上(含20学分)的,作留级处理。
(1)受留级处理的学生,须在新编的班级就读;
(2)学生要及时调整所修读的课程计划,增选或退选有关课程,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留级按学年度办理留级手续,按所编入的专业、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4.退学处理按《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受退学处理的学生,须在接到退学通知书一周内到所在学部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退学手续。
二、督促补考阅卷教师于9月27日前提交补考成绩。
三、各学部要在学籍处理结果审批完成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通知书送达学生及其家长,并将告知的具体情况记录备案。
四、学生如对学院学籍处理有异议,可在收到学籍处理告知或处理决定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无异议,逾期学院不再受理申诉。
五、各学部请于下学期第4周末前,将学部的《学籍处理汇总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文档报教学科研部教学科。
六、对休学期满尚未复学的,学部要主动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经联系后仍不复学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部在第4周前报送有关处理材料。
七、对进行退学处理的学生上报材料中,除上报学籍处理汇总表,还必须上报:
1.班主任情况说明(退学原因、与家长联系时间、内容),并签名确认;
2.学部情况说明,根据《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条款进行学籍处理的意见,并由经办人签名,报学部分管教学副部长签名确认。
八、符合办理肄业证条件的退学学生,请学部督促学生及时申请办理。
九、为确保2021届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学部组织2021届预计毕业生对个人的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进行自查。学生根据自查结果及时办理相关缺漏课程的补修、重修手续。
十、学籍处理相关表格请从教学科研部官网“下载专区”下载,所有上报材料均以A4纸打印。
教学科研部
2020年7月7日
出处 | 学院官网
编辑 |覃培慧
校对|欧娇玲
审核 | 赵毅
来源 | 行建官微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