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0年秋季期开学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开学返校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学返校时间
(一)学生返校
1.非新生年级的学生分年级、分批次错峰返校,具体安排如下:
学生志愿者于9月3日返校;2017级全体学生于 9月4日返校;2018级全体学生于9月5日返校;2019级全体学生和2016级全科生于9月6日返校。
2.2020级新生实行分学院、分批次错峰入学,具体安排如下:
体育健康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的新生于9月19日报到注册;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化学与食品科学学院、生物与制药学院的新生于9月20日报到注册;文学与传媒学院、政法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的新生于9月21日报到注册;教育科学学院(专科)的新生于10月11日报到注册。
3.需加强健康管理的学生暂缓返校,申请返校时提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告本人相关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返校。
4.全体学生不得提前返校,目前在国(境)外的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返校。
(二)教职工返校
教职工根据学校安排于9月5日返岗、到岗正式上班,目前在国(境)外的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返校。
二、开学返校报到进入校园的管控措施
(一)严格学生入校信息核验和健康监测
学校大门设置监测点,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开学返校学生须佩戴口罩通过校门口体温监测点,凭电子返校回执、身份证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健康码绿码)进校。学生须依次排队,间隔1米以上,避免拥挤。
(二)做好健康状况异常及特殊学生的处置
1.在校门口、学生公寓区域设置临时观察区,体温异常的学生安排至临时观察区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仍异常者,由学校安排车辆、人员送至发热门诊就诊,根据就诊结果进行分类处置,复检正常者,继续报到流程。
2.出现干咳等其他异常症状的学生,由校医院医务人员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初步诊断,视具体情况做好送诊、隔离观察等相应处置。
3.学校要求暂缓返校但擅自返校的学生,视学生健康状况进行分类处置,后续进行严肃纪律处理。
4.通过审批但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的学生,准许按流程报到,做好记录,后续进行严肃纪律处理。
(三)加强学生公寓人员进出管理和体温检测
学生进入校门口后,按指定路线到所住学生公寓,核验健康码,再次测量体温无异常后进入宿舍休整,在学生公寓不得聚集、串门。
三、开学返校后的校园管控措施
(一)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
严格实行凭“临时出入证”出入校门制度,非本校教职员工及家属和学校工作生活必需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所有人员进出校门,须出示实名制的《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值班人员验证和体温检测。开学后,经审批已返校的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校园。禁止外卖进校。严格管控进入校园车辆,逢车必查。
(二)严格控制隔离集聚性活动
原则上不举办各类集聚性的活动,如确需组织开展各类集聚性活动,经批准后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抓好责任落实。
(三)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晨午检”以及因病缺勤(课)追踪登记制度,若体温和健康状况出现异常,要及时向所在二级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就医诊治、隔离观察等相应处置措施。
四、特别注意事项
(一)全体师生应在开学前14天进行严格的居家观察和每日健康监测,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及行踪轨迹信息,如刻意隐瞒、虚假填写或不填报相关信息,引发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现在中、高风险地区,或返校前14天有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当地相关机构要求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且观察期尚未解除的师生应在返校前一周以内,自行前往当前居住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及时向学校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遵守并配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三)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师生暂缓返校。
(四)返校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他人交流,保持社交距离,留存好乘车记录备查,确保返校全程可追溯。
(五)接送学生家长、陪同人员及其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玉林师范学院
2020年8月28日
来源 |门户网
编辑 |阮沁玫
责编 | 赵雪薇
审核 |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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