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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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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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1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

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无调休,共3天。

(二)“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

2021年4月14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1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按4月16日(星期五)的教学工作安排。

二、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人事处(离退休党委)、学生工作处(部)、后勤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须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制定各类人员假期疫情防控措施。

(二)后勤基建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师生用水、用电、用膳正常供应。

(三)保卫处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及校门管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学生工作处(部)、各二级学院要有针对性对师生进行各类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教育技术中心(实验设备中心)要做好实验室和网络维护保障工作,确保实验室和网络安全。

(六)党委宣传部要做好舆情舆论引导工作,确保形成和谐的校园氛围。

(七)纪委、监察处要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

(八)其他单位按工作职责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防疫等工作,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九)严格落实节假日带班值班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玉林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的通知》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在岗值班,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本单位的清明节值班安排表发送到学校办公室苏幸锋OA邮箱,4月12日前将本单位的“壮族三月三”值班安排表发送到学校办公室苏幸锋OA邮箱。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玉林师范学院

来源 | 门户网

编辑 | 秦官秀

责编 | 宋吟楠

审核 | 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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