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山水职业学院“青年大学习学习标兵”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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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山水职业学院“青年大学习学习标兵”评选方案

以人为本

技能成才

铭志

修德

砺能

善技

艺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我院学生的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动员我院全体学生加入思想学习当中,开展“青年大学习学习标兵”评选活动,树立青年典型,以此表彰在“青年大学习”学习中的优秀学生。

(一)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格高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同等条件下,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的章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未受过团内外任何处分。

3、学年度内学习勤奋、刻苦,各科成绩全部合格,平均成绩为75分以上(含75分),无补考课程,学年度内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为90%以上(含90%)。

4、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团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上作出表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本支部青年中发挥了榜样作用。

5、“青年大学习学习标兵”评选采取综合素质测评,青年大学习学习率占70%、学业成绩占20%、民主评议占10%。

6.体能达标测试合格。

(二)评选办法

1、青年大学习学习标兵人数按学院20级、19级总人数的2.5%评定(共33名),其中,旅艺系15名、经管系9名、信技系8名、志成班1名;

2、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按条件评选。参评学生需得到评议小组半数以上(含半数)选票通过方可上报。

3、各系部团总支务必认真核实各团支部上报的材料并组织本团总支、各团支部书记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各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评选,将推荐人名单在本团总支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院团委。

4、院团委对各团总支上报的推荐人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将推荐人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审批,颁发“青年大学习学习标兵”荣誉证书,归入学生档案。

(三)评选时间安排

1、9月29日:将通知发放到各团总支,布置评优工作。

2、9月30日至10月15日:各系进行初选阶段工作,收集学生材料或班级材料,不合格的及时退回更改。

3、10月22日前:各系将“青年大学习标兵”候选人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上交院团委。

4、10月25日院团委对各系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拟定最后人选,并将候选人名单公示5天,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5、请各系部、各团总支严格按照以上时间推进评选工作,逾期未上报的视为放弃参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共青团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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