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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0号)下达给我院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名额,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各系(部)依据《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桂林山水职业学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奖学金评选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的相关要求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按照相关要求,各系(部)在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材料时,请同时提供该同学的学习成绩单、德育成绩量化测评表、在校期间所获荣誉证书明细与系(部)评审结果一并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楼307室)。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候选人相关申请表格请在各班班级群下载,申请材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因学生在申请表上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而在审核时没有通过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联 系 人:郭彦羚
联系电话:0773-3661087
联系邮箱:413268896@qq.com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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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传丽
初审|庄佳丽人
终审|东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