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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3号)下达给我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名额,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各二级学院依据《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桂林山水职业学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奖学金评选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的相关要求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按照相关要求,各二级学院在报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材料时,请同时提供该同学的学习成绩单、德育成绩量化测评表、在校期间所获荣誉证书明细与二级学院评审结果一并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楼307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候选人相关申请表格请在各班班级群下载,申请材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因学生在申请表上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而在审核时没有通过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联 系 人:郭彦羚
联系电话:0773-3661087
联系邮箱:413268896@qq.com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3日
来源|资助中心
编辑|唐晓芳
初审|庄佳丽人
终审|东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