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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我区高职扩招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规划〔2020〕19号)精神,我校将开展2020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工作,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院校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220
官网:http:// www.gxyesf.edu.cn
二、招生对象和招生专业
(一)招生对象
高职扩招面向具有广西户籍且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1年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以及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
同等学力是指初中毕业后满4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4年)或在报名截止日时年满19周岁,且经普通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1.实际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2.所有收费均以物价局最新批复为准;
3.带有“★”专业为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
三、学历及培养方式
(一)学历:全日制专科
(二)培养方式:采用网络、集中等多元教学方式,利用寒暑假期或周末时间开展教学。
四、考生高考补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5日9:00至31日17:30。
(二)报名提供的材料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以及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要求具有我区常住户口。其中,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明,由自治区退役军人厅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身份界定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身份界定工作;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负责企业员工报名信息审核工作。下岗失业人员须已在我区公共服务机构进行登记或领取失业保险,农民工可由各地人社部门通过数字人社系统中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进行核实,也可由本人提供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其中之一)或其他外出务工证明,高素质农民须提供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等培训证书或证明,基层农技人员应提供其所在农技推广单位出具的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证明,企业员工须向所在地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提供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资格审核工作于2020年9月7日前完成。
(三)报名地点
考生到户口所在设区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报名。
(四)报名流程及办法
补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体检等流程。具体时间详见“广西招生考试院”(https://www.gxeea.cn)。
以上报名事宜如有疑问,请致电户籍所在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咨询。
五、考生申报参加学校自主测试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0年8月31日10:00—9月10日24:00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三)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中的“2020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进入我校扩招申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二:登录http://gxyesf.gxgzlm.com,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考生申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六、学校自主测试时间及方式、方法
(一)测试时间
2020年9月12日(周六)
(二)测试方式
由我校采用无纸化网络测试方式进行,全部为标准化试题,考生通过在安卓手机上安装app答题(苹果手机暂不能安装)。
(三)测试内容
对已经完成普通高考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以及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考生免予文化测试,实行“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测试。
(四)测试方法
具体测试方法请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w.gxyesf.edu.cn/)和广西幼专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
(五)测试缴费情况
免费测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七、填报志愿
所有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测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须于9月24日10:00至9月26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八、录取
(一)录取时间
投档录取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至9月30日。
(二)录取原则
1.已经参加报名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职扩招第二阶段网上测试,不参加测试或者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4.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校将于2020年9月30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学校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收。
九、毕业待遇
在高职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高职学校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在高职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高职学校毕业要求的,高职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十、资助政策
依据有关规定,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以及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考生,入读高职院校后,与普通高校在校生同等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等文件精神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等资助。以上资助政策可向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http://xszz.gxtc.edu.cn)进行查询,具体办理手续由学生入学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重要提示
2020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高职单招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高职单招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十二、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220
办学地点:南宁校区(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平果校区(百色市平果市大学路6号)
学校网址:http://www.gxyesf.edu.cn/
招生电话:0771—5585188,5869751,5848693
招生QQ群:995283613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5845910
十三、其它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三)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8月24日
END
来源 | 学校招生就业处
编辑 | 黄泳霞
责编 | 董文婷 杨雨洁
审核 | 覃玲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