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和新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校历安排,结合疫情防控错峰放假和错峰开学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就2021年寒假放假及新学期开学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及教职工放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
一校区:
1、智能制造学院、电子信息学院: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
2、轻工化工学院、医药健康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专业)、工业设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2020级: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
3、 轻工化工学院、医药健康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2019级: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
4、车辆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2020级: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
二校区:
1、智能制造学院、电子信息学院: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
2、工业设计学院、车辆工程学院、幼师教育学院: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
3、建筑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2021年1月17日(星期天)。
三校区:
1、智能制造学院: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
2、电子信息学院: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
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
二、开学时间:2021年3月1日(星期一)。
1、2020级学生到校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星期六),2019级学生到校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星期天)。
2、教职工大会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
三、相关要求:
放假前及寒假期间,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学生安全教育等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教职工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于开学前14天返回工作地,广大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
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疫情防控及开学时间有最新要求,办公室会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党委(行政)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