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2021年“十佳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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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2021年“十佳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2021年“十佳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发挥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教学质量,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教师队伍,特开展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21年“十佳教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机构设置

(一)组织院领导成立评选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主 任:王颖华 郭林桦

副主任:罗卫东 谢 静 杨 波

杨兵荣 黄晓儒

成 员:王佳尧 张兰波 李锐锋 张 雪

龙 霞 刘圣南 廖益龙 吴海燕

王贵禄 龚 锟 张吉林 唐 嘉

朱成龙 李恒文 徐立龙 何佳琳

佟春雨 肖 蕊 马良玉 江林焱

(二)成立系评选工作小组

系负责人牵头成立系部评选工作小组,自行负责本部门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教务、学生管理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参加。

二、评选流程

(一)系级评选(7.8-7.15日)

1.个人申报:2021年7月8日至7月12日根据《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21年“十佳教师”评选办法(试行)》,符合要求的专职教师自主填写推荐表及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交至系部。

2.系部推选及投票:

(1)各系自行成立评选团,7月14日前根据评选指标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同时自行组织系部学生进行“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主题投票并计算出平均分;

(3)根据投票得分和材料审查得分,确定候选人名单(各系按7.3%(四舍五入)的比例推选候选人)。

(二)学院评选(7.16-7.20日)

1.审核材料: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教学科研处)对系部推选的所有候选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对、汇总。

2.学院盲审:评选委员会委员根据《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21年“十佳教师”评选指标》,秉持“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各系所推选的候选教师进行材料盲评打分。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三)现场评选(2021年8月底)

学院举办集中评选活动对候选人进行现场打分,各候选人自行准备3-5分钟以内的风采演讲,演讲结束后还有抽签答题等评比环节。

三、公示及表彰

学院评选委员会根据最终得分确定10名老师为“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21年十佳教师”。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向全院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在教师节进行表彰。

来源丨教学科研处

编辑丨郑佳立

编审丨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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