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欢迎您
学校简介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创建于1938年,历经贵州省立毕节师范学校、毕节半耕半读师范学校、毕节师范专科学校等时期。1993年,教育部定名为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3月,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毕节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毕节学院,成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毕节学院更名为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学校系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对口支援项目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百所产教融合应用型项目建设高校、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首批项目试点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贵州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贵州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面向未来,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秉承“艰苦创业、不断进取”的办学精神,坚持以兴学育人为根本,以培养服务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等需要的一线工程师和服务基础教育需要的一线教师为目标,立足毕节、服务贵州、面向全国,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为实现贵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需求计划
高层次人才引进分类
1.第一类:学科领军人才(A 类人才)
“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
2.第二类:学科带头人才(B 类人才)
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在国(境)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有创新性构想,在本研究领域取得国(境)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领导本学科研究前沿达到或超过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作为学校学科带头人人选引进。
3.第三类:学术带头人才(C类人才)
省部级选拔管理的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务院津贴获得者等。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能力,具备领导本专业赶超国(境)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历学位(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经教育部认证),作为学校学术带头人人才引进。
4.第四类:学术骨干人才(D类人才)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贵州省及其他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特殊津贴获得者,贵州省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等。具有博士学历(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经教育部认证)和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内有优秀学术成果,具有独立、明确的研究方向,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作为学校学术骨干人选引进。
5.第五类:一般高层次人才
E类人才:具有博士学历(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经教育部认证)和正高级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能力,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有很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50岁 。
F类人才:具有博士学历(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经教育部认证)和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G类人才:具有博士学历(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经教育部认证),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待遇
相关待遇
1.引进的各类人才若有子女随迁,其子女入学问题由学校协调给予解决。
2.引进的各类人才的配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无正式工作的,可以解决正式编制内工作。
3.引进的各类人才的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解决两地分居的,由学校协调解决工作调动。
4.引进人才为博士后的,安家费增加10万元。
5.引进人才夫妻双方均为博士且符合学校引进条件的,待遇按各自的条件分别执行。
6.享受毕节市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人才津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300元。
引进程序
1.组织报名。
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需填写《毕节市2022年“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报名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书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bjcrsc302@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历+所学专业+应聘岗位”。
2.资格审查。
3.面谈测评。
4.体检。
5.考察。
6.公示。
7.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1号,邮编:551700。
2.电子邮箱:bjcrsc302@126.com。
3.咨询电话:0857—8330261,
联系人:黄老师、韩老师。
毕节市2022年“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报名表
小 编 | 母浩杰
校 对 |母浩杰
责 编 | 顾雪梅谭青青
副主编 | 张 恒
主 编| 夏 鲲
来 源 |人事处
要了解更多详情,请戳“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