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2022年报考指南!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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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2022年报考指南!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 2016年通过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 2017年增列为贵州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 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 贵州省古生物化石与地质遗迹保护院士工作站

● 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文史类

高考成绩一发布,

招生咨询电话“轰炸”般来袭,

叮铃铃…… 叮铃铃 ……,

悦耳的电话铃声响不停。

“我考多少多少分?”

“报安顺学院能上吗?”

“老师,我想上安院,有希望吗?”

谢谢亲亲的同学们,

我们整理了

2022年投档分数线,

安院近三年录取分数线,

安院2022年招生计划,

希望对正在填报志愿的你

有所帮助哦!

填报志愿,认准安院!

我在安院等你哟!

文史类

01

贵州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史类

第一批本科:549分

第二批本科:471分

高职(专科):180分

理工类

第一批本科:451分

第二批本科:360分

高职(专科):180分

体育类

(一)本科

体育专业分:99分

文化分:体育文423分 体育理325分

综合分:体育文331分 体育理284分

(二)高职(专科)

体育专业分:99分

文化分:体育文160分 体育理160分

综合分:体育文179分 体育理179分

艺术类

(一)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

1.艺术文

播音编导:400分

美术设计:377分

音乐表演:353分

舞蹈:330分

书法学:377分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377分

2.艺术理

播音编导:306分

美术设计:288分

音乐表演:270分

舞蹈:252分

书法学:288分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288分

(二) 高职(专科)

艺术文:160分

艺术理:160分

(三)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本科专业,由院校自行划定高考文化分数线。

民族语言口语测试成绩资格线:97.87分

02

安顺学院2022招生计划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足球场

03

安顺学院近三年贵州本科 分数线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4

安顺学院近三年各省本科 分数线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校园鸟瞰图

05

安顺学院2022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教育学类(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为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教育理念,适应本科教学深化改革,规范大类招生模式下学生专业分流管理,根据学校要求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分流原则与细则

1.对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两个专业按教育学大类进行招生,以上两个专业第一学年按教育学大类进行培养,第一学年结束时进行专业分流。

2.原则上各专业分流人数按照大类招生总额的33.33%执行,教育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分流前发布各专业招录名额。各专业招录名额包括按照志愿和成绩分流的学生、符合第8条招录的学生、符合第7条由学院统筹安排的学生。

3.采取学生志愿与学习成绩相结合进行专业分流,学生先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发展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在大类招生范围内填报专业选择志愿,每名学生可填报三个志愿,志愿填报后不能更改。根据各专业第一志愿报名学生第一学年的所有课程平均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各专业第一志愿录满后,所填第一志愿未能被录取的学生按照第二志愿及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各专业第二志愿仍未能被录取的学生学按照第三志愿及成绩排名进行录取,最后仍未能被录取到相应专业的学生按照成绩排名顺序由排名高者在未录满专业中优先选择专业。未填报第二和第三志愿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学院要求填报志愿的学生,将视为自愿服从分配,由学院统一安排调配专业。

4.各专业各志愿在招录时,若出现成绩排名相同情况,以《教育学原理》《普通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平均成绩为依据确定排名顺序。

5.教育学大类招生的学生,因为要执行专业分流方案,不能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三个专业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但可根据学校关于转专业的相关文件规定向其他专业提出转专业申请,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符合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享有专业分流选择权,由学院根据各专业分流情况统筹安排:①违规违纪并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②第一学年补考科目达到两科及以上的学生。

7.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不论成绩优先选择专业:①以安顺学院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正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②获得省级(含)以上“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竞赛”、“互联网+”大赛等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排名第一)者;③做出突出贡献,且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者。④同时符合第6条和本条情况者不能享有本条所规定的专业分流优先选择权,按照第6条进行处理。

8.应征入伍的学生,可不受上述各条款限制,复学后可自主选择相应专业,但需在专业分流工作开展前提出申请。

二、分流工作管理

1.成立教育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教育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管理。分流工作小组应在分流工作各阶段及时向学生发布各专业招录名额、各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填报人数、学生第一学年所有课程平均成绩排名、符合第7条、第8条学生情况等重要信息。

2.专业分流工作结束后须对分流情况及各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学生的申诉、信访、接待工作。

3.专业分流工作接受教务处的指导,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专业分流有关材料及名单上报学校审批,经学校审批后执行。

4.分流结果经教育学院公示核定后不能更改,学生应当按照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各专业要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植物生产类(含农学、植物保护)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校要求,学生完成专业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对专业的了解、个人兴趣与特点、就业意愿、学习成绩等进行分流。为落实学校大类招生培养目标,规范专业分流管理和程序,确保专业分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分流细则。

二、组织领导

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特成立专业分流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农学院专业分流委员会:

组 长:施渺筱

副组长:张玉波

成 员:李勇、胡云、汪希敏、孙月华、周中艳、张海玲、朱喜玲

三、分流原则

1.在专业基础教育阶段结束后,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2.专业分流应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公开的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3.专业分流时应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对人才的需求。

4.学生分流应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尊重学科专业的发展。

5.专业选择只能在招生大类所包含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不得跨类选择专业。

四、分流专业

农学专业和植物保护专业,大类专业基础教育时间为1年,第二学期期末完成专业分流工作。

五、分流程序

1.采取专业介绍对专业分流工作进行宣传、引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计划数、分流条件及分流细则。

2.安排好学生在大类阶段最后一学期的考试,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安排分流。

3.分流时考虑学生个性,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各专业办学条件及学生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六、分流依据及办法

依据学生第一、第二学期所修的全部课程的平均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学生填报专业,当报名学生数多于专业接收计划数时,按学生所修课程的平均成绩降序排列依次录取。当报名学生数少于专业接收计划数时,第一轮次中未确定专业的学生,以相同方式参加第二轮次的专业报名,依次递推,直至录满专业接收计划数为止。

(1)所修课程是指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课程。

(2)因学籍变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随复学班级进行分流。

(3)转专业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计划。

七、本办法由农学院专业分流委员会负责解释,其它情况由分流委员会讨论待定。

设计学类(含艺术设计、环境设计)

为了规范我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管理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大类招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其它院级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教务科科长,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定本学院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负责相关事项的组织与管理。

二、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方式

“专业分流”采取“1+3”分流方式,即第一学年不分专业,学习大类通识教育课程和大类必修课程;第二学年起分流到大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三、专业分流的原则

1.遵循志愿,成绩优先。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择。当教学资源不能完全满足学生需求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分流。

2.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学院组织相关教师举行各类学习指导活动,使学生了解学科大类及其专业;学生从社会需求以及自身的个性发展、兴趣、特长等需要出发自主选择专业。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学院制定专业分流方案,确定各专业人数,学生专业分流的全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四、专业分流的依据

(一)专业分流计划。原则上按招生时专业人数计划确定分流人数计划。各院可以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原则上一个专业分流人数不低于30人。

(二)学生志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三)学业成绩。以第一学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所有课程的修读成绩作为分流的主要依据,按平均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审核、排序、公示,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学生对专业的选择优先权。成绩排名前40%的学生可自行选择分流专业,成绩排名后60%的学生由学院分定专业。

五、专业分流的实施

1.专业分流前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有一次专业分流的机会,专业分流一经批准,不得再更改。

2.学院在第二学期初开始征求学生意见,通过摸底了解学生意愿基础上,拟定大类内专业的分流计划和分流细则,细则中明确各专业的分流名额和分流条件,同时提出分流调控措施。

3.学生第一、二学期所有课程成绩作为学生专业分流的成绩,计算各门课程的成绩时可以根据课时及学分等确定不同的权重,成绩的具体计算办法由学院在分流细则中明确。

4.于每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三日内统计学生成绩,并及时完成专业分流工作,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分流名册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为做好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安顺学院2022年大类招生专业专题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统筹考虑2022级学生专业分流相关问题,特制定资环学院2022级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流原则

(一)自愿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截至2023年7月16日的成绩分数,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分流对象与专业计划

专业分流对象为2022级地理科学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计划分流总人数100人,各专业计划分流人数如下表:

招生大类

对应本科专业

计划分流人数

地理科学类

地理科学

50

地理信息科学

50

注:学院有权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与发展情况以及学生报名情况调整并确定各专业人数。若学生报名人数<30人的专业,将取消该专业当年的招生计划,学生并入报名人数>30人的专业就读。

三、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娄 昭 王家顺

副组长:王恩文 韦 静

成 员:谢成德 宋建堂 班荣舶 宋生琼 王 钉

四、培养模式

学校对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的培养模式,即新生入学第一年实行专业大类内统一培养(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学习兴趣和课程成绩等,在第二学期期末参加学院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在第三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五、专业分流操作细则

(一)2023年7月16日上午9:00,学校教务处公布最终成绩分数后,学院导出总平均成绩分数及排名并在学院网站或班级QQ群进行公布,此版成绩分数将用于专业分流排名。

(二)2023年7月18日,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分流报名,此次报名将在网上进行,学生在网上选择专业。专业分流正式报名结束后,依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原则,根据截至2023年7月16日的成绩分数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不能录满的专业,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同学中,按照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没有填报第一志愿以后志愿但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有关专业。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在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下,高等数学成绩分数高者排序在前。

(三)2023年7月19日,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进行公示;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以在公示规定时限内,向学院教学科研实践管理科办公室提出自己的申诉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六、分流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进程

7月16日上午9:00

学院导出总学生平均成绩分数及排名并在学院网站或班级QQ群公布

7月18日

专业分流正式报名

7月19—21日

按照分流原则进行分流,确定分流结果。其中满足“优先选择专业”资格的学生,无不及格记录,直接录取其第一志愿。

7月22日前

确定分班结果,上报教务处

7月23日

学籍异动

7月底

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七、其他说明

(一)地理科学类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视为放弃选择权,由学院统一调配。已办理休学的2022年入学学生,不参与2022级分流。2022年前入学的学生在分流前因休学等原因降到2022级的,随2022级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在分流后因休学、降级至2022级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就读原专业或听从学校教务处安排。

(二)地理科学类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

(三)学生专业分流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四)此方案仅限于2022级地理科学类大类招生的学生。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资环学院负责解释。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适应人才培养多样化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大类招生专业设置情况和规范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需要,结合本学院当年招生情况、专业建设发展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大类培养模式与专业分流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有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招生大类,实施“1+3”的分段培养模式。大类培养阶段一年级主要开设通识课程,同时开设大类专业公共基础课程;分流后第2-3学年按各专业及方向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施后续教学工作,第4年到中关村软件园或基地实训实习(本类专业与中关村软件园合作办学,实行“3+1”形式,第1-3学年在学校学习)。

专业分流每年只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以学校的通知为准;专业分流时,每个学生只须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培养方案是专业分流的根本依据,专业分流只允许在同一招生大类内进行;填报分流志愿时,如果学生没有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要求,则劝勉学生达到基本要求后再参与分流过程。如果大类通识课程、专业公共基础课程不合格达不到留级,可以在分流后重修。

为保证专业分流工作客观公正,主要依据学生专业分流志愿及考核性评价指标进行分流。

考核性评价指标包括大类培养阶段的所有课程学业成绩,将依据学生所有课程学业成绩算术平均分(等级考核课程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计)进行所选专业志愿的排名,再按照成绩排名进行志愿选择。

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分流志愿及特定技能基础上保障各分流专业都有适当的分流学生人数,原则上每个专业分流人数总规模不得超过当年该专业招生计划人数。

二、专业分流的组织形式及工作进度

1.数计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专业分流工作。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教务科科长、学生科科长、相关专业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组成,在学校领导下具体负责当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

2.分流时间节点及具体工作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注:学业成绩核算时间以当年期末考试结束为节点。

三、专业分流纪律

1.专业分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学生自主、教师指导,结合“三向教育”方案及合作办学协调推进。

2.严禁专业分流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将按严重教学事故论处;如果学生填报的专业分流志愿相关数据失实,其专业分流排名直接列在分流专业志愿末尾。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华荣图书馆

安道乐学 顺理笃行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END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编

学校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

邮政编码 | 561000

咨询电话 | 0851-33245016

招生网址 | http://zsgzw.asu.edu.cn/

咨询QQ | 270394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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