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遵义师范学院2019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 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遵义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中段
学校简介:
遵义师范学院位于闻名中外、有“红色圣地,醉美遵义”美誉的革命历史文化名城,是一所拥有百年教学历史的学府。学校位于新蒲新区大学城中心,规划用地2100亩,其中已完成北区建设1000亩,总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有教职工1146人,专任教师800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27人,硕士学位教师478人,教授151人,副教授职称400人,双师型教师95人,兼职硕士生导师46人。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6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精品课程4门。2011年成为教育部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学校,2013年学校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获批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在近年来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学校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3%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校成立包括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的遵义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与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成立2019年招生录取信访工作站,公示招生咨询电话及录取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
⒈学校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学校招生工作举报及监督电话:0851-2892626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 2019 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2.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填报:2019年3月1日09∶00至3月7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2019年4月9日0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普通高中毕业生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16日13:00—16:00中职毕业生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15日13:00—16:00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学生中心大楼四楼平台)
要求:报考我校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
(2)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时间和地点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2019年3月17日8:30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东区运动场
(3)中职毕业生考试时间和地点
文化综合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9:00—11:30
文化综合考试地点:详见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网站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9年3月17日8:30
职业技能测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东区运动场
(4)考试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遵义师范学院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遵义师范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时间由全省统一,命题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我校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学校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各为120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3.考试办法和要求:请考生于2019年1月5日以后在遵义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网站查看。
(5)划定合格成绩线
按招生计划数的1:1.3的比例划定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合格成绩线,达到合格成绩线的考生才能进入录取环节。
(6)录取成绩计算: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中职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素质(综合)考试成绩在录取成绩中所占权重为50%。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分类考试招生过程中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⒈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平均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组成总分值,中职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组成总分值,预录时,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果总分值相同,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各专业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3.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
4.退役军人和获得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等奖励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5.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考生被我校预录后,我校于4月24日前报送预录名单(含考生成绩)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公示,公示通过后,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正式投档录取后,再邮寄正式录取通知书。
6.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7. 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须于2019年4月22日至4月24日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
第七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一条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梅花奖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
第十四条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4500元/年(其中学费补助3500元/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遵义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28927462 2758610127586053(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zsjyc.dep.zync.edu.cn/index.html
邮 编:563002
学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红花岗区新蒲镇)平安大道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