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自2020年起,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上、下半年各征集一次。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目前,下半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启,有意向的小伙伴们请抓紧报名哦。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可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入伍报名。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4月1日—8月15日。
二、基本条件
年龄
男性在校生为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性在校生为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
2、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身高:
体重:
视力:
三、体检不达标中的常见问题
同学们在体检中大部分由于视力、结石问题造成体检不达标。视力不合格的同学可以通过视力矫正手术达到标准后,且半年内无并发症可以入伍。有结石的同学可以通过药物及微创手术碎除结石后可以入伍。(最好提前进行微创手术,让身体得到恢复)
四、应征入伍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初审、初检——体检——政治考核——预定新兵——批准入伍
五、体检及政审时间
从学校兵役机关报名参军的男性学生体检时间一般在6月、7月。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时间一般在7月。
从地方兵役机关报名参军的男性学生体检及政治考核时间一般在8月。
女性学生体检及政治考核时间一般在8月。
六、保留学籍
同学们入伍前,到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学校会为其保留学籍至退伍后两年内。
七、优惠政策
国家、贵州省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例如:补偿学费及代偿助学贷款、一次性奖励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研加分等等。同时学校也为同学们量身订做一系列优惠政策,从放宽转专业限制,物质奖励,课程免修,评优评奖,实习、学业及学位,推免、考研、安置等六个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
八、更多征兵信息如何获取
同学们可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了解更多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具体问题可以到学校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国防教育科咨询,也可到各学院征兵工作办公室进行咨询。
注意:有参军入伍意向的同学请尽快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完成报名。在“应征地”一栏请填写花溪区贵州医科大学(花溪校区)、云岩区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预征对象报名登记表》,提交至国防教育科。
附: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的规定(修订)
为响应国家、贵州省政府关于鼓助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政策,积极调动我校广大学生参军热情。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贵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的规定。本规定适用对象为从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且列为学校征集任务计划的男性学生。
一、放宽转专业限制
入学新生和一、二年级学生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经教务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自选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二、物质奖励
1.在校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8000元,应届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12000元。
2.凭《入伍通知书》及视力矫正手术证明,享受一次性视力矫正手术费用补助3000元。
三、课程免修
学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理论课、体育课,成绩以“优秀”或85分计。同时免修6学分人文选修课和10学分第二课堂。
四、评优评奖
1.学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无违纪、无补考、无体测不达标条件的,可享受当学年校级单项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占班级名额)。
2.学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志奖学金、省级优秀学生等其它评优评奖中,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
五、实习、学业及学位
1.非医学类专业,完成专业课程学习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服役期间算实习,可以申请参加同届毕业考试及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及毕业考试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复学后发放毕业证及学位证。
2.学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若毕业考试、毕业清考后仍有不及格科目,可安排一次补考机会。
3.学生退役后复学,因补考科目过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可结合当年情况适当放宽补考科目。
六、推免、考研、安置
1.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的学生,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2.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的,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3.其它在校服兵役学生,在综合测评成绩基础上加分,加分后等同一般学生在专业内排名(加分分值:普通服兵役在校生加0.5分:在普通服兵役加分基础上,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学生每次另加0.25分,荣立三等功的来能直接推免的学生另加0.5分)。
4.学生退役后,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从2019年起,应届毕业生参军两年退役后,未考取研究生成未就业的安排到我校附属医院合同制岗位工作(附属医院包括:附院、二附院、三附院、口腔医院、白云医院、肿瘤医院,乌当医院、校医院)。应届毕业生领取入伍通知书后,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义务兵两年期退役后如不到学校报到视为自动解约。
6.各附属医院提供的合同制岗位总数不少于当年省教育厅下达的男性毕业生征集任务数。各附属医院合同制岗位数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七、附则
1.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来源丨校团委 学生处当兵这些事儿
排版丨汤帅
编辑丨李牧 安仕芳
审核丨杨毅 桂晓玲 赵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