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第1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贵阳贵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出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省、市疫情防控规定。
二、市民群众近期应减少前往封闭和人员聚集场所。如确需前往,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文娱场所、洗浴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通风消毒,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规定,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同时要严格控流限流措施。
四、景区景点要严格按照“提前预约、避免聚集、做好防护、有序进入景点”的要求开展旅游服务,落实测温扫码、清洁消毒、佩戴口罩及一米线距离等防控措施,合理控制人流密度,有序维持景区景点旅游秩序,不得开展室内大型演出。
五、暂停市域内大型文娱活动审批,所有麻将馆、棋牌室暂停营业。50人以上的会议和活动(培训)必须按规定严格审批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禁止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正处于居家监测期内的人员参加。
六、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严格落实日常消杀、通风和司乘人员戴口罩等措施。养老机构、福利院、拘留所、看守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未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发热患者。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退热药限购管理制度和相关报告制度。
七、从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地方和境外来(返)筑人员须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省外非涉疫地区来(返)筑人员,须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丧失等不适症状,要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来筑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方旅居史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在抵筑后24小时-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需在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之后间隔24小时-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有序流动,但应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活动,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低风险地区来筑人员,在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无异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九、市民群众要继续增强防护意识,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一米线,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市民群众应主动参与防控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异常情况,及时向村(居)委会上报。
十、请广大市民群众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法律规定,服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义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纳入征信体系管理。
贵阳市、贵安新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6日
来源丨贵阳市、贵安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丨庄 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