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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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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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80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简介:

学院于2016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的前身为贵州省电子工业学校,始建于1979年,占地面积近1000亩,规划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投资规模超20余亿元,现已完成31.9万平方米的建设,办学规模10000余人。

学院位于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处于国家大数据产业集聚区中心地带,毗邻“腾讯数据中心”“华为全球数据中心”“苹果中国(贵安)数据中心”、三大通信运营商数据中心等大数据前沿阵地,这些为学院与产业园区深度融合,实现教学链与产业链,人才链的深度衔接创造了条件。

学院现有教职工近500人,在校生12000余人,开设了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为主体的25个专业。学院以培养“综合素质好、专业技能强、文化品位高、就业(升学)创业能力优,且具有一定特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方向,以建设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全省一流高职院校为目标。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双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纪委、教务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考务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考务和监督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1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最终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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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报考对象、时间、方法及流程

第七条报考对象

(一)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已参加 2021 年我省高考且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

第八条报名时间、方法及流程

(一)报名、志愿填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

(二)具体流程:

已参加2021年贵州省高考且未被录取的高中、中职毕业生、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可于10月12日-18日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并领取报名系统密码。同时,凭报名系统密码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gkbm.eaagz.org.c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确认报考我院专业。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

1.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且未被录取高中、中职毕业生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执行。

2.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初审登记并办理报名手续。

3.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4.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5.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在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6.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证明材料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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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招生录取

第九条评价方式

(一)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 2021年高职(专科)分类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成绩,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中职毕业生可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二)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但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测试。

(四)录取成绩计算

1.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文化素质以高中学业水平给出评价分值(平均成绩转换为100制)占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50%,总分100分。

2.中职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文化考试成绩(转换为100分制)占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总分100分。

第十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及方式

(一)测试时间:2021年10月22日09∶00至12∶00。

(二)测试方式:网络面试。

(三)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后及时关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http://zsjy.gzdzxy.cn/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一)对所有考生均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根据文化素质(综合)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录取。

(三)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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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园景色航拍图 (摄丨王葵)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一)学费:3500元/生·年;

(二)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

(三)代收教材费:700元/生·年。

第十三条本次扩招免予收取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享受。

第十四条学院学费减免政策。

(一)退役士兵实行全免费;

(二)全日制到校就读的其它各类人员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三)开展灵活教学(网络教学+集中教学)的其它各类人员免收学费和住宿费,需缴纳代收教材费。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8124041 88124042

招生咨询QQ群:852691781

网址:http://www.gest.edu.cn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州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天玑路

邮政编码:5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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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丨张辅成

副总编辑丨胡 欢

责任编辑丨庄 垚

文字校对丨陈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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