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资助体系简介
根据国家、省资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建立了“奖、助、贷、勤、免、补”的资助管理体系。
“奖”是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比赛优秀奖;
“助”是指国家助学金;
“贷”是指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无息借款;
“勤”是指校内勤工助学;
“免”是指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服兵役学生或者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等;
“补”是指临时困难补助、伙食补贴、路费补贴、学费补偿等。
大专篇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目前我院现行标准分为2200、3300、4400元三档。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4.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无息借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农村信用社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
贷款对象:参加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河北籍学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
贷款方式: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县(市、区)联社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申请方式:每年申请时间在7月15日到10月15日,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csls.网址未加载)或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syd.hee.gov.cn/)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学生和家长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2.校园无息借款
借款对象:具有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借款额度和期限:无息借款额度原则上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放款金额视学生需求和实际情况而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借款期限视学生实际情况而定,学生在毕业前应还清借款。
5.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进行总计一个学制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具体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申请方式:每年9-10月,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2.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直招士官资助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6.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我院勤工助学工资每小时不低于16元.
7.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德智体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共分3档,一等8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专业单项奖每生每年200元。
8.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
对在省内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9.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0.专业比赛优秀奖
在国家和省级专业比赛中获得奖项的,给予奖励。其中,国家级奖项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0、3000、2000元,省级奖项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0、1000、500元。
11.临时困难补助
申请对象:拥有正式学籍的大、中专在校生。
申请条件:学生在读期间出现临时性经济困难。
如:学生本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病症,所需费用较大,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学生及其家庭支付能力;学生父母(监护人)亡故、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或其他影响学生基本学习生活的临时性经济困难情形等。
中专篇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中专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学校申请。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学校申请。
3.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德智体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共分3档,每生每年,一等500元,二等300元,三等200元。文化、专业单项奖每生每年200元。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
对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5.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三年学费。
6.专业比赛优秀奖
在国家和省级专业比赛中获得奖项的,给予奖励。其中,国家级奖项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0、3000、2000元,省级奖项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0、1000、500元。
温馨提醒
学院每学年都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届时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新生在录取通知书中有该表),这张表不需要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要求必须遵守诚信,如实填写。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学后申请资助。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咨询我院学生资助中心热线:0311-86665003,或者请关注”河艺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学生资助工作者的庄严承诺!